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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山教授做《人工智能的法治理论》学术报告

日期:2023-09-18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学大讲堂系列学术活动之《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特邀教育部“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马长山教授担任主讲人,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建新主持讲座,张玫瑰副教授、李朝副教授与谈。我院老师以及部分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马长山教授从人工智能伦理的法治向度、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通则、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场景、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构建四个层面对人工智能的法治理论这一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享。马长山教授首先介绍了人工智能伦理的法治向度的主要内容,并详细介绍了“人工智能伦理的革命性重建”“人工智能伦理的核心议题”“人工智能伦理的法治通约”三个人工智能伦理的基础问题。随后,马长山教授提出了“以人为本”、“技术向善”、“合理合规”、“公开透明”、“数字人权”、“安全负责”、“人类监督”八个具体的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通则,并通过生动形象的具体实例对每个通则的必要性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继而马长山教授将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场景大致分为智慧生活场景、智慧治理场景、智慧家庭场景、数字战争场景,并一一进行了深入剖析,并从塑造人工智能行业的法治伦理精神出发讲述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构建,同时就嵌入式的智能体法治伦理、成长式的智能体法治伦理、混合式的智能体法治伦理,最后以人工智能伦理的法治保障结束讲座,马长山教授指出倡导我们所有的法律人应该为如今数字时代的法治框架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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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谈部分,张玫瑰老师说到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数字时代已然到来,区块链、大数据、5G、元宇宙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及其风险挑战巨大,对其技术和法律规制迫切亟需。与其他学者研究集中于偏见问题、“黑箱”问题、算法歧视等具体问题不同,但马长山教授回归了最原始、最核心的问题,探寻人工智能法治基础和伦理问题。李朝老师指出马长山教授对于社会的新变化和新发展的关注及观点,给我们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和极大的启发。人工智能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和可能性,但是需要纳入一定的法律框架。在人工智能法律工具主义至上的情形下,马长山教授坚持认为要想让技术保持温度,法律对技术治理保持理性,要把技术赋能和风险防范相并列。人工智能法律控制不限于规范控制,还要有伦理控制,尤其是数字技术带来的权力逃逸方面。

在互动交流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马长山教授也做出了耐心的解答。最后,李建新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高度评价了马长山教授对我国数字法学和数字法治建设中的前沿研究和丰硕理论成果,并对马长山教授对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衷心希望我院未来与马长山教授开展更多的交流合作。

在两个多个小时的讲座中,马长山教授深入浅出地讲授了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方面的知识,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极大拓宽了我院师生的学术视野。

图文:韩梦瑶,审核:张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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