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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期嵩阳民商法(知识产权)学术沙龙举行

日期:2023-05-27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3年5月25日晚19:00-21:30,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河南省国有公司治理研究中心、郑州大学民商法学科和郑州大学知识产权学科联合举办的第46期嵩阳民商法(知识产权)学术沙龙如期举行。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申惠文老师、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艳华老师、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金东辉老师、法学院讲师吴子熙老师、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涛律师出席沙龙并担任评议人,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杜麒麟老师主持沙龙并担任评议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王文科法官作为主讲人。

本次沙龙针对破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解,主讲人王文科庭长以破产实践的具体事例为样本,阐明破产案件办理的特点,介绍了破产程序的主要流程,力求要点式展现破产工作的概括面貌。

首先,王庭长讲述了破产清算制度对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其指出,在当前的经济局面下,破产程序对发展市场经济具有重要作用。部分困难企业面临着大量的无效资源转移的现实问题,这就需要通过破产程序来实现企业资源的退出和重新循环,这充分发挥了破产制度对市场经济的最大功效。

其次,王庭长介绍了破产业务在实践中开展的情况。结合我省近几年办理的典型案例生动阐释了破产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同时对破产工作的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介绍了我省规范化办理破产案件的工作情况。

最后王庭长结合破产案件办理的主要流程,对各主要节点应当开展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评议环节中,王艳华老师认为,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破产业务热度不断提高,但办好破产业务并不容易,不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又涉及不同的法律学科,实践中需要综合运用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来化解难题,对从业人员的法律适用能力有较高的要求。有志于此的同学们,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科法律知识的学习深度,不断拓宽视野提高实践能力,为将来的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最后王艳华老师感谢王庭长为大家分享了他的工作感悟,为提高同学们对破产业务的热情和体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刘涛律师认为,他从业以来,破产事务的处理中涉及多方问题,且非常复杂。因此在解决破产问题时应当广泛结合多种法律规范,以及各种学科知识。例如王庭长也提到的债权审查,那么债权审查它必须与民商法以及各类部门法相结合,才能达成最后的目的。刘涛律师认为,从事破产事务的研究最关键的一个词就是专业。现在的企业破产法有很多司法解释,要灵活掌握,做好知识储备。只有筑牢基础才能去做好这份工作,才能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审核:韩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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