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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仁善教授做《传统中国司法原则及其现代性诠释》学术报告

日期:2023-04-04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3年3月31日下午15:00-18:00,应我院“法学名家大讲堂”的邀请,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仁善老师莅临法学院为我院广大师生做了主题为“传统中国司法原则及其现代性诠释”的学术报告。我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南省法学会法理法史学研究会会长王建国老师担任主持人;我院苏凤格老师、孙海霞老师、李浩老师、牛鹏老师担任与谈人。

讲座正式开始前,王建国教授先向大家介绍了张仁善教授的基本情况,张仁善教授是著名法学家,此次非常荣幸能够邀请到张教授莅临做讲座,并代表广大师生对张仁善教授表达了热烈欢迎,现场掌声雷动,欢呼雀跃,大家都对张仁善教授莅临郑大做讲座感到无比高兴。

讲座正式开始,张仁善教授先点明了“传统”的重要性,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主张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的优秀经验对于新时代的法治建设仍然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因此需要重视和大力挖掘传统经验,做到古为今用,积极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性转化。接下来张仁善教授向大家展示了山西平遥府衙对联等史料,引导大家阅读史料从而产生对中国传统司法的直观感受,然后向大家介绍了包括马克斯·韦伯、黄宗智、张伟仁、徐忠明、贺卫方、滋贺秀三等在内的中外学者们对于中国传统司法的观感,点明了中国传统司法的几个面向,让大家从宏观上形成对中国传统司法的整体印象。

之后张仁善教授将讲座内容分为七部分为大家做了精彩绝伦的讲述。第一部分是传统中国司法权的构成,包括国家和社会、家族层面,国家层面的司法机关和司法辅佐人员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社会、家族层面的乡约和族长等也能够行使司法权,这反映出中国传统司法行政与司法合一、司法角色多元的特点,这些特点的形成有着其自身的深厚理论和现实基础。第二部分是传统中国纠纷预防的原则,包括纠纷发生前的道德教化、普法教育,为了实现道德教化和普法教育,古代统治者采取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宋太祖圣谕、明太祖上谕六言、清康熙“上谕十六条”、雍正《圣谕广训》,还有《律例歌》等融合诸多德化和普法元素的歌谣,让百姓广为传唱从而达到道德教化和普法教育的目的。第三部分是传统纠纷解决原则,一是调解优先原则,中国古代司法追求无讼目标,倡导厌讼息讼,为了杜绝百姓兴讼,司法官吏抑制教唆词讼行为,打压民间律师,力图做到纠纷未到衙门便已被调解化解;二是依法断案原则,古代法典规定了内容至为详明的罪名和刑罚,设计了严格缜密的司法程序,法典规定的罪名、刑罚、司法程序,是官吏在断案时必须要严格遵守的;三是合情、合理原则,为了实现司法裁决的公平公正,古代法官除了要依法裁判,还要兼顾情、理,做到情、理、法的统一;四是性情司法或称经验司法原则,不同于其他学者所称的情感司法、个性司法,张仁善教授提出性情司法的观点,认为性情司法比情感司法和个性司法表达的含义更加全面准确,并对司法官的性情类型和角色期待进行了归纳总结。第四部分是司法的终极目标,张仁善教授指出,传统中国的司法追求司法与自然秩序、社会秩序、伦理秩序的和谐,其终极目标是要实现情、理、法的统一。第五部分是司法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国司法传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性关怀,适应乡土民情和礼法秩序,维护熟人社会,具有司法效率高、低成本运作、节约司法资源的优势,有助于消除纠纷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六部分是司法传统的负面价值,张仁善教授客观辩证地分析中国传统司法,在肯定其正面价值的同时也指出其中的不足,即传统司法纠问式审判易导致威权司法,司法主体的非专业化、因人司法、同案异判等经验司法会影响理性司法,刑讯逼供合法化等司法程序会影响案件实质正义,传统司法张扬义务意识,抑制权利意识,妨碍了人民主体的平等性,司法中的权力信仰冲击着法律信仰。最后一部分是司法传统的现代性诠释,张仁善教授主张,在面对传统司法时,需要做到与时而变,客观地对待司法传统,避免以道德代替法律、以集权代替分权、以人治代替法治,要注意不同司法文化的互补性,拥抱先进的法律文明。

讲座进入与谈环节,王建国老师同大家交流了他关于法史学习的看法,王老师认为法史研究者不仅要研究书本上的东西,还要经常走进各种历史遗迹,切身感受现实世界中的法史,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实践检验理论知识,以理论知识服务社会实践。苏凤格老师同大家分享了她对于情、理在中国传统司法中作用的感悟,苏老师认为情、理在中国传统司法中更多地是起着一种事实认定的作用,司法官根据情、理认定案件的事实,依据国家制定法对事实进行判决。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就自身感悟、现实生活见闻、毕业论文选题等话题同张仁善老师进行了交流,张仁善老师十分耐心地对同学们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最后,王建国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王老师指出:法史研究的最大意义在于以古鉴今,实现古代优秀经验的现代性转化,让传统智慧服务于当前的现实需要,张仁善教授的此次讲座向大家完美诠释了何为古为今用,以及如何做到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性转化,大家都从此次讲座中获益匪浅,希望法史研究者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能够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扎实实耕耘法史,充分发掘丰富的传统法律文化宝库,发现老祖宗留给我们后人的优秀智慧和经验,自觉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弘扬者,将传统的优秀智慧和经验运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为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法治强国贡献法史学者们应有的力量。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地落下帷幕。(文:陶鹏飞、李长娟,图:孙海霞、王柄鑫、朱煜,校:李浩,审:张嘉军、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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