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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佐教授做《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发展和展望》学术讲座

日期:2023-03-1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3年3月8日下午15:00-17:30,由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举办的“法学名家大讲堂”讲座——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刘佐副会长所做“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发展和展望”的专题讲座在法学院211大会议室顺利举行。此次讲座由郑州大学法学院金香爱副教授主持,苏炜杰老师作为与谈人出席,我院70余名研究生及一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本期讲座。

讲座伊始,刘佐副会长首先介绍了增值税的基本概念、特点以及我国增值税制度发展的时代背景。从增值税基本理念的首次提出,到增值税制度在法国的首次应用并逐步推广,刘副会长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阐述了增值税的两大特点,一是保留了传统税收普遍征收的优点,二是能够有效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目前开征增值税的国家占全世界比重约为84%。


讲座第二部分,刘副会长带领大家回顾了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发展历程。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根据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我国开始研究引进增值税制度,上一世纪80年代前期陆续选择了部分地区、行业、产品试点,到1994年推行到了全部的工业领域和商业领域,1994年增值税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战略目标提出后的中国最重要的一项税制改革,随后增值税税制又不断完善,一是增值税的转型,把生产型的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的增值税,二是扩围进行营改增;其认为‘营改增’并不单单是税务制度的改革,它和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密切相关。从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提出要扩大增值税范围到2016年“营改增”全面展开,刘佐副会长对“营改增”的推进过程和试点情况进行了生动详细的讲述,并对“营改增”顺利实施后我国完善税制的配套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

讲座第三部分,刘佐副会长提出了对我国增值税制度发展的展望和设想。其从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的背景、加快增值税立法、完善增值税制度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并强调增值税改革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最重大的税制改革,要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纲要的规划进一步推进,统筹细化增值税立法,根据政策方针和时代特点来与时俱进地完善增值税税法。


在主题报告后的与谈环节,苏炜杰老师认为刘会长所用论证材料和数据的详实性、中立性、科学性和用词的严谨性非常值得后辈们学习,同时有助于其今后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研中涉及养老服务领域的增值税红利政策的思考研讨。

金香爱老师对刘佐副会长利用宝贵时间带来的精彩生动讲座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认为刘佐副会长作为中国重大财税制度改革的见证人、亲历者和政策立法的参与者,对增值税这一最重要税种制度改革历程的描述,如数家珍、娓娓道来,听来既生动有趣儿,引用的实例和数据又很详实严谨,揭开了增值税因专业性过强而导致的神秘性面纱,使得大家能够更加具象的了解它。同学们普遍感觉开阔了视野,受益匪浅,意犹未尽。

最后刘佐副会长不辞辛苦,还专门给法学院赠送了他坚持了多年主持编撰的每一年度最新税收基本法规汇编系列中的《中国税制概览(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规(2022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规(2023年版)》三本书籍。此次讲座圆满结束。(文:贾梓欣、侯雨佳;图:张胜楠、巫虹敏;审核:张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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