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5日上午9:00至11:30,由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诉讼法学科主办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与选编”学术讲座成功举办。郑州大学法学院学生汇聚一堂,共同探讨,共同学习,讲座气氛十分火热。
![](/__local/4/87/62/7848B1007D133175DC416AF0532_77464FD6_296FF.jpg)
本次讲座特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解释协调和案例指导处处长、民进中央第十五届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石磊担任主讲人;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红军教授担任与谈人;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崔玮老师担任主持人。
![](/__local/4/85/5C/D1DB438D83E9A28FB31998B9F5D_139F4BE3_179E9.jpg)
石磊处长指出了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背景及意义,并从案例指导制度的概述和主要内容以及指导性案例实例分析三个方面为老师和同学们展开了精彩的论述。首先,石磊处长讲述了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历程,将人民法院案例分成三大类并分别进行解释,包括:规范性案例、研讨性案例以及宣教性案例,对指导性案例与参考性案例的区别与联系进行剖析,指出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并阐述了统一法律适用的有关机制。其次,对指导性案例的选编标准、报审程序、参照规则、体例格式等进行介绍,并详细讲解了指导性案例体例格式的撰写,尤其是裁判要点、基本案情、裁判理由的撰写。最后,介绍并解读了不同类型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分析了大家熟知的于欢故意伤人案、郑州电梯劝烟案等案例,指出不同法学领域的裁判规则对不同的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石磊处长基于第六届“天欣杯”中国裁判文书写作大赛的案例素材指出,在实务案例中会出现对法律关系性质认定的分歧,这更加凸显了选编指导性案例在实务中的重要指导作用。
![](/__local/F/1E/07/7936E55800B72AA9C3591AFFF82_EA58B7AB_589EC.jpg)
在与谈环节,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红军教授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与石磊处长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同学们受益颇多。
![](/__local/A/5E/CB/E04A615279ECA6980984BD6FCB8_C9831F0B_1762B.jpg)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基于自己的日常学习和讲座所感提出自己的疑问和思考,与石磊处长进行互动,现场氛围十分浓厚。
最后,崔玮老师做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石磊处长的分享不仅加深了我们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和理解,更为我们指出了案例研究的方向,这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学术盛宴值得我们反复体味。通过此次讲座,同学们对于我国的司法实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无论在以后的学习还是工作中,都将受益匪浅。同时对石磊处长的精彩分享再次表示感谢,也衷心感谢各位老师和同学的参与!(文:赵春丽,图:王真真,审核:张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