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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求是”经济法沙龙(第5期)成功举办

日期:2023-02-24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3年2月23日上午10时,由经济法治研究中心、郑州大学经济法学科举办的第5期“求是”经济法学术沙龙在经济法教研室顺利举行。本期沙龙由经济法学科苏炜杰老师围绕《人工智能对养老服务法律制度的挑战与应对措施》为主题展开报告,我院王玉辉老师、金香爱老师、姚保松老师、曹明睿老师、张彬老师、苗沛霖老师应邀作为与谈人,我院3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沙龙。

沙龙伊始,杨妮娜老师对主讲人和与谈人进行了简要介绍。

随后,沙龙进入主题报告环节。苏炜杰老师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出发,首先从我国“养老”问题的现实需要入手,结合河南人口自然增长率现状和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情况,指出信息化智慧手段为养老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紧接着,苏老师系统阐述了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现状,认为人工智能对于养老服务是一把双刃剑,对养老服务法律制度带来了五大挑战,包括养老服务立法缺位问题、养老服务主体法律地位、人工智能造成的侵权主体复杂、人工智能技术与养老服务伦理的冲突以及人工智能养老发展对老人权利实现带来的负面影响;针对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苏老师最后从人工智能时代养老服务法律制度的应对进行了分享,认为在立法方面可以选择从政策主导型转向法律主导型的立法体系,同时针对算法引发的非正义现象通过赋权提升老人对智能养老技术的应用能力,并指出在人工智能养老机器侵权责任承担规则需采取区分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责任,针对产品质量缺陷引入《产品质量法》,增设人工智能养老机器侵权特殊责任承担方式等。

主题报告之后,沙龙进入与谈环节。

曹明睿老师指出“人口老龄化”问题是国家重视的大问题,认为目前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运用存在研究空间,如何将其从政策导向转变为法律规制还需要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并指出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也亟待进一步讨论。

金香爱老师结合自身研究经验提出人口老龄化国情呼吁养老服务的发展与变革,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对于降低养老成本、满足养老个性化需求具有积极意义,并认为宏观层面如何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支持并推动其普惠化发展也是未来需要研究的方向。

姚保松老师认为法律的产生源自于人们对社会无序化的不安,人工智能的参与给养老服务法律制度带来多重挑战,人类应当对未来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刻思考,但面对多变复杂的现实情况,要用“车到山前必有路”的豁达心态投入到相关研究当中。

张彬老师结合证券法研究,指出在不讨论伦理问题的情况下,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中的资源支持和责任承担问题与证券市场存在相似性,涉及多主体的综合责任,对于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中的责任分配问题要进行多角度的研究与分析。

苗沛霖老师指出人工智能的运用提升了效率、降低了成本,但人工智能的运用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养老服务制度、侵权制度、伦理等方面的挑战,明确“养老问题”的特殊之处,是研究人工智能时代下养老服务法律制度的基础前提。

杨妮娜老师认为人工智能赋能养老服务有益社会发展,但在此过程中人工智能询问义务与老年人因缺乏独立思考能力难以有效行使确认权的矛盾应当考虑,同时指出在今后可能的强人工智能时代甚至超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主体资格问题仍需深入探讨。

最后,王玉辉老师对此次沙龙进行了总结。王玉辉老师指出苏炜杰老师的沙龙选题立足国家战略要求,关注现实生活需要,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同时王老师启发同学们要培养问题意识,关注学科前沿热点问题,保持对科研创新议题的敏感性,学会从多学科、多角度对问题进行体系化研究。至此,本期“求是”经济法学术沙龙圆满结束。(文:王玉茹、杨妮娜;图:王玉茹;审核:王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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