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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张志铭教授做客我院“法学名家大讲堂”

日期:2022-12-12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2年12月10日9:00-12:00,我院法学名家大讲堂邀请到了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华东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学院院长张志铭教授,进行了主题为“法治思维:从利益主张到权利诉求”的法学理论学术讲座。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于庆生教授和我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建新为与谈人,我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建国为主持人。与此同时,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国坚老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于浩教授也莅临此次活动,在与谈环节与张志铭教授进行了学术交流。参加本次学术活动的还有我院理论法学及法律史学的任课教师和研究生,以及来自华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科技大学等高校法理学法史学专业的师生。

会议伊始,王建国老师对张志铭教授莅临我院法学名家大讲堂开展学术活动表示了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张志铭教授丰硕的学术成果和理论成就。张志铭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人民日报》(理论版)等发表论文文章百余篇,曾获首届“胡绳青年学术奖”、第二届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青年、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三等奖、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提名奖等,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讲座中,张志铭教授首先介绍了有关法治思维的一个大的背景,从2010年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到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都不断提出要提高法治思维,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提供了科学思想方法。从主体上来看,法治思维涉及的主体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都要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自己手头的工作。现阶段对法治思维呈现出了不同的认识,主要分为四种:权利规则思维、权力规则思维、规则思维以及法律人思维。这四种认识法治思维的类型都对法治思维提出了不同的具体要求。因此,从整体上看,目前对法治思维的认识状况是众说纷纭的。接着,张志铭教授指出,目前对法治思维的认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种法治思维无法有效的指引多种主体的行为,同一法律问题在不同法治思维的指导下或将生成互相排斥的结果,适用于一种实践场景的法治思维在其它场域可能面临失当、失效的风险,这将造成公民在行动时的无所适从和进退失据。在讲到法治思维时,我们常常会提起“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也就是说权力的设定、权力的限制、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受到严格的约束。即所谓的控权,所以法治思维里有一类特别强调对公权力的控制。与之对应,公民的权利也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应当对法治思维的概念进行化繁就简,用简约的风格为法治思维寻求一种具有理论和实践穿透力的阐释。为了实现法治思维这一目标,首先应当从利益出发,权利最基础最核心的本质就是利益,利益即每个人的欲求,想要把法治思维讲清楚,要顺着法治向法律、权利、义务最后向利益这样进行不断的回归。要辨析利益与权利,并动态展示出从利益主张到权利诉求的整个过程。从利益到权利诉求主要经过利益-利益识别-利益正当性证明-利益权威性认可-权利这样一个过程。利益又分为合法利益(权益)与不合法利益,合法利益(权益)又分为权利(权利形态明显的权益)与其他合法权益(权利形态不明显的权益)。在司法场景下,从利益主张到权利诉求的过程表现为,首先是主体识别和载体识别共同组成了利益识别,接着是主张正当的利益(可普遍性),包括主张明显属于权利的权益和可以或可能归入权利的权益。最后,张志铭教授总结到法治思维要求社会生活主体按照法治的要求去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法治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国家治理中的一切事务,故而法治思维最为简约的定义是思维主体按照法律的规定认识、分析和解決问题。以一种简约但不简单的立场认识法治思维应基于日常生活实践,从权利概念入手,辨析利益与权利,并动态展示从利益主张到权利诉求的进程。利益是权利的基础,利益转化为权利应经过利益识别、利益正当性证明和利益被杈威认可三个步骤,以此为基础,从利益主张中转化生成权利诉求的过程包括应予识别的四个环节,即主张利益、主张正当的利益、主张明显属于权利的权益,以及主张可以或可能归入权利的权益。

与谈环节中,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于庆生教授表示此次能够聆听到张志铭教授的讲座深感荣幸,张志铭教授的缜密分析,从日常生活实践中寻找法治思维的问题,将法治思维的理解和运用从公权力主体扩大到了私主体,是研究进路的另辟蹊径。并将法理学的核心基础概念权利和利益进行了细致的区分,展现出从利益出发,经过识别与转化最终达到法治这样一种思路。李建新老师在与谈环节中分享了自己的感受,张志铭教授的深厚学术功底是没有花架子的真功夫,运用法学理论知识,采用外科手术式的分析方法,辨析了概念的模糊之处,从法治思维的内涵,权利的正当性证成以及利益识别等,都进行了丝丝入扣的分析,体现了张志铭教授一贯的精细入微的分析风格,用一句话概括来说就是:概念的无缝衔接与论证的有机结合。华东师范大学于浩教授表示张志铭教授的此次讲座,是从精细的概念出发直面中国的现实,通过细致的条理性的剖析体现出张志铭教授对于基本概念的关切。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国坚副教授提出张志铭教授从基本概念衍生出论证的体系,并举了很多生动的例子来论证,对于法理学教学者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受益的启发。

最后,讲座主持人王建国教授代表学院对张志铭教授精彩的学术报告表示由衷的感谢,此次讲座的内容十分详实,是一场生动、丰富的学术报告。在与谈环节中,张志铭教授与各位老师之间的学术交流,不仅为法学理论的研究者们在繁杂的法治思维认识中指明研究的思路与方向,也深深启迪了各位同学对于法治思维的认识并开阔了同学们的视野,使同学们明白在日常生活中就要保持问题意识,参加此次讲座的师生都感觉受益匪浅、收获颇丰。(文、图:张姚姚;审核:王建国、李建新、张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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