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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第39期嵩阳民商法(知识产权)学术沙龙暨2022级民商法方向硕士研究生师生见面会成功举办

日期:2022-10-08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2年9月22日19点,由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民商法学科、郑州大学知识产权学科联合举办的第39期嵩阳民商法(知识产权)学术沙龙暨2022级民商法方向硕士研究生师生见面会在线上举行。我院高留志教授、申惠文教授、王艳华副教授、焦艳红副教授、杜麒麟老师、王康老师、高完成老师、吴子熙老师以及我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张永老师应邀作为联合主讲人参加了此次沙龙。本次沙龙的主题是“民商法研究方法的多元性”,师生积极讨论,沙龙持续了两个小时,取得圆满成功。本次沙龙由杜麒麟主持。

沙龙主持人杜麒麟老师首先简要概括了本次沙龙研讨的问题,在理论和现实的冲突中,如何实现方法论的运用和转化,切实推动民商法学科研究方法的多元化?如何对民商法学研究中的 “中国问题”进行观察与调研,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民商法理论体系?各位老师就此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对同学们的研究生学习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高留志老师指出,民商法研究方法具有多元性,要探索适合自己的研究方法,同时也对研究生学习生活提出了建议。第一,以就业为导向,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第二,尽早确定未来发展方向,以此确定学习重点,为今后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第三,掌握核心法学原理,训练核心能力,将阅读分析、写作表达等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第四,锻造优良学风,抓紧落实,坚持不懈。

焦艳红老师指出,特定的问题需要采取特定的研究方法,需要扎实的法学基本功。希望同学们上好每一门专业课,积极加入到专业课的学习和讨论中去,为论文的选题、开题等打下良好基础。同时要深入学习民法典的全部内容,树立整体主义观念。            

王艳华老师指出,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的分析,前者是内部视角,后者是外部视角。法教义学在商法领域的缺失,主要是因为中国没有《商法总论》的法律文本。商法来源于商事实践,相对于民法或其他法律而言,更具有变动性,因此要更多采取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

杜麒麟老师指出,要更多琢磨案例的研究,通过案例强化对民商法的认识。本科阶段主要是理解基本的法律规范和法学理论,研究生最重要的是构建思维模式。不论是继续向上读博求学,还是走向工作岗位做律师、法官、检察官,思维模式的构建都会使人一生受益。理论和实务没有绝对的区分,思维模式的建立就是通过理论的学习不断刺激大脑皮层形成一个固定的思维模式。      

王康老师指出,单就民法而言,法教义学是首先要掌握的方法,是研究问题、撰写论文的前提和基础。在此基础之上,才可以尝试其他法学的研究方法。        

高完成老师指出,研究生阶段的目标主要是提高研究能力,而研究能力主要体现在学术论文的写作或者科研项目的申报等。选择什么样的题目,采取什么样的研究方法,是学术敏感性的体现,需要长期的学习和训练。

吴子熙老师指出,采用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如法经济学等方法,可以很好解释很多民商法现象,或许能够得出与传统法学完全不同的研究结论。      

张永老师指出,要读一些经典著作,读不懂也无所谓,但要读下去,偶然的一天就会灵光闪现。民商法论文写作要以法条为中心,通过各种方法,增强说理。

申惠文老师指出,要感知民商法,要感悟民商法。首先是感知,就如同用眼耳口鼻舌去感知生活百味一样,去感知民商法,建立对民商法的感性认知。其次是感悟,从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角度去感悟民商法。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并不是二元对立问题,要树立整体主义思维,尝试采用功能主义的方法。

最后,2022级民商法方向研究生依次进行自我介绍,介绍自己的导师、兴趣爱好和拟研究领域等,同时大家纷纷表达了对郑大法学院的热爱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本次沙龙主题鲜明,老师们的讨论让同学们受益匪浅,更加明确研究生阶段的目标。最后,杜麒麟老师对此次沙龙进行总结,本期学术沙龙圆满结束。(审核:王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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