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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张中教授做客我院“法学名家大讲堂”

日期:2022-09-29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2年9月28日晚19:00-22:00,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证据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实证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研究中心研究员、国际证据科学协会理事、我院知名校友张中教授应邀做客郑州大学法学院,在腾讯会议(线上)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主题为“证据法的规范逻辑”的精彩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优秀省管专家王建国教授主持,法学理论、刑法、诉讼法等专业研究生共计两百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王建国教授隆重介绍了张中教授,对张中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王建国教授提出研究法律,既要研究法的基础理论也要掌握部门法的相关内容,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问题是一个非常基础的法理学问题,指出本次讲座主题“证据法的规范逻辑”正是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结合的体现。

张中教授以法理的视角,采用法学的一般理论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了证据法的相关性介于哲学上的普遍联系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之间,甚至更趋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本次讲座,张中教授围绕“真相发现的理论与证据规范的逻辑”、“证据采纳与排除:证据法的核心内容”、“证明:证据法的外延结构”三个部分对证据法的规范逻辑做了理论阐释。首先在第一部分“真相发现的理论与证据规范的逻辑”中,张中教授指出证据法的基本的价值功能有三点,分别是求真、求善、求是,即追求真相,查明案件、善人规则(好人规则)以牺牲个案的公正来追求真相、探索证据与证据运用的一般规律。张中教授强调在构建中国的证据规则体系的过程中要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适应我国的诉讼程序及制度。其次,在第二部分“证据采纳与排除:证据法的核心内容”中,张中教授指出证据法的宗旨应当是鼓励采纳证据,而不是排除证据。证据采纳的标准和条件分为三点,分别是:适格性(证据采纳的前提条件)、相关性标准(具备相关性、证明性、实质性)、合法性标准。同时张中教授指出证据的排除程序为:举证、质证、认证,举证中最佳证据规则优先,质证控辩双方采取交叉询问的方式进行,认证分为单一证据认证和全案证据认证两种模式。最后在第三部分“证据法的外延结构”,张中教授指出证明遵循证据裁判和自由心证两项基本原则,同时指出证明依照逻辑推理、经验实证、推定和司法认知的方法进行,以证据事实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作为证明标准。

讲座的最后,主持人王建国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并再次感谢张中教授能在百忙之中为法学院师生带来精彩纷呈的学术盛宴。张中教授以深厚的学术功底、宽广的学术视野、严谨的学术思维引发了师生们的积极思考,极大拓展了我院师生的学术视野,同时培养了学生们将理论法与部门法相结合的能力。(审核人:许晓华、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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