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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孟雁北教授学术讲座成功举办

日期:2022-06-10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2年6月9日19:00-22:00,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孟雁北应邀为我院师生做题为《数字经济反垄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探析》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采取线上形式,由我院副院长王玉辉教授主持,吕明瑜教授、曹明睿副教授、张素伦副教授、杨妮娜老师以及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近100人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王玉辉教授对孟雁北教授进行了隆重介绍,并对孟雁北教授莅临我院进行学术讲座以及对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随后,孟雁北教授从问题的提出、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法立法目标之反思、数字经济对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并购控制制度的挑战与应对等五个层面对数字经济反垄断前沿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享。

首先,孟雁北教授从数字经济给法律制度带来的诸多挑战出发,指出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赋权、个人信息保护、平台企业规制、数字市场法与数字服务法的制定以及数据的可迁移性等都是我们面临的问题,提出平台竞争成为新的竞争模式,寡占成为受关注的市场结构,数据竞争成为新的竞争焦点,动态竞争成为新的竞争特点,并指出数字经济竞争可能更体现为数据和流量竞争。

其次,孟雁北教授从《反垄断法》修订为切入点,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指出“消费者福利标准”与“社会总福利标准”之争不会改变反垄断法“维护市场竞争”的核心目标。孟教授认为创新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主要特征,要正视竞争与创新、创新与效率的关系,反垄断法“促进创新”目标的实现依赖于创新抗辩制度。同时,针对“维护公平交易”目标,孟教授以美国《数字市场竞争调查报告》为例,阐明该目标可以被“社会公共利益”目标所涵盖。

紧接着,孟雁北教授从垄断协议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及并购控制三大层面对数字经济的挑战与应对进行了深刻的回答。孟教授指出数字经济时代垄断协议规制要在处理好垄断协议分类基础上关注轴辐协议、算法共谋等行为。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孟教授对相关市场界定、平台市场力量认定、分析工具与考量因素、平台相对优势地位与平台跨边影响力、拆分救济措施的有效性、共同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等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针对并购控制,孟教授从扼杀式并购、数据驱动型并购以及竞争损害评估三个层面进行了分享。

最后,孟雁北教授强调反垄断法只是反垄断的一种工具,避免垄断、促进竞争还可通过其他法律制度及竞争政策实现。

主题报告后讲座进入与谈环节,与谈人吕明瑜教授、曹明睿副教授、张素伦副教授、杨妮娜老师纷纷对孟雁北教授的讲座给予高度评价,并结合孟教授讲座的主要内容,针对反垄断法立法目标的启示、寡占现象、算法共谋、相关市场界定等数字经济新问题进行了观点分享。随之在互动环节,孟雁北教授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就维护市场竞争、促进创新以及维护公平交易目标的协调、竞争损害和剥削性滥用的关系等进行了细致的回答。

最后,王玉辉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王玉辉教授对孟雁北教授的前沿分享表达了诚挚感谢,并高度评价了孟雁北教授多层次、多视角、多领域、多学科研究问题的治学态度,鼓励同学树立创新思维和辩证意识,就数字经济反垄断法的守正与创新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与研究。

在近三个小时的讲座中,孟雁北教授深入浅出地讲授了数字经济对反垄断法带来的挑战和应对,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极大提升了我院师生的学术视野。(文:徐晓露、杨妮娜;图:徐晓露;审核:王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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