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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王敬波教授做客我院“法学名家大讲堂”

日期:2022-05-25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2年5月23日晚19:00-22:00,我院“法学名家大讲堂”系列讲座——“行政法典的中国道路”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特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敬波教授担任主讲人,我院院长苗连营教授担任主持人,我院王红建教授、郑磊副教授担任与谈人。讲座以线上腾讯会议形式进行,共有三百余人参加本次讲座。

王敬波教授从行政法典固化国家改革成果、整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行政法典的规范构成和体例安排三个方面对中国行政法典的建构提出了独到的见解。首先,王敬波教授指出在行政法典化的过程中应把握好改革和法治之间的关系,对国家治理改革进行总结,考虑哪些改革应纳入到法典化的过程中,哪些改革可以不纳入到法典化的过程中。从行政组织法的角度,确立综合行政改革的组织法原则、将党政关联性组织规则嵌入法典、明确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法律地位、确立权责法定原则与权责清单制度这四个方面应引起高度关注。此外,应特别关注“放管服”的改革,其中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吸纳中应注意其与《行政许可法》的有效衔接,应将包容审慎作为一项基本原则纳入行政法典中,并对新型监管方式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其次,在现行法律和政策如何进入到行政法典上,王敬波教授认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切入:一是通约和提升现行行政法律制度;二是转化和吸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三是彰显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目标;四是描绘数字政府的未来发展蓝图。最后,王敬波教授在行政法典的规范构成和体例安排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在行政法典的原则体系方面,王教授认为行政法典的系统性决定了行政法律的原则不是单一层次,而是复合体系,对此可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建构行政法典的基本原则。在实体和程序规范的设计方面,应兼容进行整体设计。在体例的安排上,王教授认为应从通则的角度进行设计,并提出了具体的设计构想:第一编是总则,主要包括基本规定、基本原则和管辖。第二编是行政组织,包括原则、行政机关、行政编制等。第三编是行政行为,鉴于其内容较多,可采用分编的形式。第四编是政务公开和数据治理。第五编是监督行政和争议解决,包括层级监督、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和补偿等。

在交流互动环节,2020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宋玉梁和2020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刘继汉同学,结合精彩的报告分别就行政法典化过程中,如何回应以备案为代表的事中、事后的监管方式和如何回应数字政府带来的问题两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与疑惑,王敬波教授对此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与阐述,进一步启发了同学们的思考。

与谈环节,王红建教授结合王敬波教授的报告,从行政法典化迎来了中国行政法学发展的一个新的机遇、中国行政法的法典化道路困难重重、中国行政法的法典化需要理论和实务界的共同努力等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与想法。郑磊副教授结合对报告的学习体会与启发,从行政法典编纂的必要性、行政法典化过程中中国的贡献、行政法典化中涉及的技术性问题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与见解

最后,苗连营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苗连营教授提出借助行政法典的出台,中国可以为世界行政法治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提出中国的方案,拿出中国的经验,使行政法典的出台成为行政法学发展中的里程碑的事件。再者,行政法典化不仅是一个立法技术的问题,而是一个体系化的问题,是一个整合的问题,是一个协同功能的发挥问题。行政法典的编纂面临的问题要更复杂、更艰难、更具有深层次性、更具有挑战性。因此,行政法典化应让更多的学科共同参与进来,从而形成一种实质性的学术共同体。苗连营教授再次对王敬波教授的精彩讲授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圆满结束,同学们都表示受益匪浅。(图、文:肖嘉欣;审核:郑磊、张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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