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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建中教授做《从数据基本政策到数据法律制度》学术报告

日期:2023-11-20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3年11月18日下午15:00-18:00,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专家时建中教授应邀做客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名家大讲堂”,为我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从数据基本政策到数据法律制度》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主持,郑州大学法学院程宝山教授、金香爱副教授等200余名师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苗连营教授对时建中教授进行了隆重介绍,并对时建中教授莅临我院进行学术讲座以及对我院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随后,时建中教授从数据的界定、数字经济的法律需求、数据安全与数据利用的平衡等三个层面对数据基本政策和数据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享。

首先,时建中教授以“数据”为起点,对数据的演变历史和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时教授从信息载体的演变出发,演绎了信息有形载体向无形载体或电子载体转化的全过程,阐明了信息借助载体发展演变成为生产要素的历史进程。时教授指出电子数据不仅仅是信息载体,更重要的是当数据进行汇集后呈现的数据与数据之间的相关性。同时,时建中教授强调在现在社会,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研究,数据的运用会带来研究的飞跃式改进。

其次,时建中教授针对数字经济的法律需求进行了讲授,指出数字经济是指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经济形态。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技术、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不同的第五类生产要素,数据是数据基本政策及数据法律制度的保护对象。时建中教授指出数据作为信息载体具有何种法律需求、法律如何应对数据新型问题成为学界和实务界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重点涉及个人信息的隐私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国家信息的安全保障等具体内容。随之,时建中教授结合电子化数据非竞争性、可复制性等基本特征强调数据正当利益保护的重要性,同时强调数据所有权的绝对化安排需要慎重,并进一步指出在数字经济中,法律的任务是发现数据正当利益并对其进行适当的权利保障。

最后,时建中教授阐述了数据安全与数据利用的平衡问题。指出应当处理好数据安全与数据发展之间的关系,数据的利用以数据安全的保护作为前提,而数据安全可以借助隐私计算等技术予以保障,技术保障的关键在于数据质量的提升。时建中教授还强调数据兼具信息载体和生产要素的双重属性,数据演变为生产要素需要借助数据的处理,数据处理行为使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得到提升,法律在数字化和数据化时代的作用在于调整数字化的社会关系,将数字化的社会关系转变为数字化的法律关系。针对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与个人数据,时建中教授认为要充分以数据要素赋能重要企业;对个人数据要最大程度地保护个人隐私,充分实现个人信息的利用;对企业的正当数据利益要予以保障。同时时建中教授呼吁我们要尊重技术、尊重经济规律,在尊重法治规律的前提下做好数据基本政策和数据法律制度的构建。

主题报告之后,时建中教授针对同学们的疑惑进行了一一解答,并提醒同学们智慧司法是用技术去赋能司法。在研究数据法学新兴领域的过程中,要将数据作为研究对象来对待,探索技术、数据等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变化和对法律制度带来的新挑战。

最后,苗连营院长对本场讲座进行了总结。苗院长强调,我们必须要回应和面对数据发展的“井喷式”局面,并向同学们提出了不能拘泥于传统的教材、课程和教学内容,而要主动关注前沿性、学术性话题的要求。最后,苗院长对时建中教授的精彩讲座和对郑州大学法学院的支持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在近三个小时的讲座中,时建中教授结合案例详细阐明了数据基本政策和数据法律制度的基本问题,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极大提升了我院师生的学术视野。

(文:杨妮娜,图:李蕴、马肖宇,审核:王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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