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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期嵩阳民商法(知识产权)研究生学术沙龙成功举行

日期:2023-04-17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繁荣学术活动,促进学术与实务交流,2023年4月10日下午14时,郑州大学法学院私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民商法和知识产权学科、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的第17期嵩阳民商法(知识产权)研究生学术沙龙顺利举行。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焦艳红老师、郑州大学国际学院李璐老师、河南省郑声律师事务所张岩律师出席沙龙并担任评议人。本次沙龙由2022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陈烁宇、韩瑞秀、张城恺、荣亚琪、王雅佳、王晓嫚、杨荟仟、韩秦良子、张炬同学主讲,2022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柴慧主持,各专业研究生积极参加,沙龙持续3个小时,取得了圆满成功。

陈烁宇、韩瑞秀、张城恺、荣亚琪、王雅佳、王晓嫚、杨荟仟、韩秦良子、张炬同学分别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征求意见稿)第三、四、七、八、九、十、十一、十二以及十三条从立法价值、体系逻辑、法条变迁、学说争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提出自己的想法建议:就第三条而言指出监护人责任实际是一种替代责任;第四条在立法价值上虽有可取之处,但第三条解释存在矛盾,建议删除;建议删除第八条,在第十条中作出规定;依托第十条详细阐述相关学界学说并分析了其中利与弊;从法理依据、构成要件、补充责任的实现顺序、顺位抗辩在程序中的体现、责任承担五个角度分析了与十一条相关理解;多角度分析并结合实践佐证赞同了十二条的规定。

李璐老师对大家的研究和论证表达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同学们对于“相应责任”论述的不足与完善,并重点讲解了自身对于第三、四条关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非财产责任承担的问题的看法。

张岩律师建议大家在研究和思考问题的时候,要聚焦于问题实质、产生以及解决方案这三点,去展开论述。其次,张岩律师指出,在实务中从律师角度会注重司法解释规定本身,更注重问题解决,并以相关案例表达实务观点,给同学们指明了更清晰的研究思路。

焦艳红老师针对本次沙龙介绍的九个条文进行了综合讲解,从多种解释方法、理论观点以及司法案例出发,对当前侵权责任编征求意见稿中若干条文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最后焦老师对本次沙龙进行总结,提出了诸多研究方法上的建议,强调研究要有司法案例的支持,并再次感谢了参与沙龙的诸位老师、同学。

此次学术沙龙主题鲜明、内容深入,既有学理深度也有实践意义。众多师生参与了讲座,学术氛围浓厚,展现了学术的魅力。(审核:高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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