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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圣平教授做《民法典担保制度:问题与展望》学术报告

日期:2023-12-11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繁荣学术活动,促进学术交流,培养学生的学术思维。2023年11月11日晚19:00—21:30,在法学院211大会议室举办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学大讲堂系列学术活动之《民法典担保制度:问题与展望》。本次讲座特邀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马工程项目首席专家、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副会长、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专家组成员高圣平教授。本次讲座由郑州大学法学院申惠文老师主持,法学院研究生六十多人参加。讲座持续两个半个小时,并取得圆满成功。

高圣平教授的报告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在报告第一部分,高圣平教授介绍了民法典担保制度中的非典型担保问题。第一,我国《民法典》关于非典型担保规则之间存在着冲突和矛盾。第二,高教授分析了非典型担保交易的功能定位。第三,阐明了担保功能化之后区分交易形式的意义,包括法律上的便利、利率水平控制上的差异以及监管目标和政策上的差异。在报告第二部分,高圣平教授对公司担保问题进行了阐述。一是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效果归属;二是担保合同对公司不生效力的法律后果;三是豁免公司担保决议的具体情形;四是公司担保中的无权代理情形,目前裁判实践中混用代表和代理规则的情形大量存在。在报告第三部分,高圣平教授指出时间的经过对担保物权行使的影响。这主要是对《民法典》第419条的理解问题,高教授还就担保人的追偿权和清偿承受权,做出了阐述。在讲座的最后,高圣平教授做出总结,通过对《民法典》担保制度实践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在学说上看似明白清晰的规定在实践中却产生许多问题。针对这些不同的理解,我们应做哪种选择,如何在民法典制度框架下寻求妥适的解释结论,值得进一步思考。

主持人申惠文老师高度评价了这场学术报告,并对高圣平教授表示感谢。高教授将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有机融入法律的解释,将法律规范分析和司法案例分析有机结合,既有理想主义的追求,也有现实主义的考量,对各位同学论文选题与写作,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最后,申老师希望同学们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内追求卓越,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两个半小时的报告,高圣平教授以深厚的学术功底、丰富的案例研究经验、科学的研究方法,让与会师生深深感受到了法学学科的魅力。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崔晟潇、党媛媛、程雯 审核:申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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