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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闻】院领导赴郑州自贸区法院调研并为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践基地揭牌签约

    日期:2023-05-08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5月6日下午,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一行六人赴郑州自贸区法院调研,并为双方联合设立的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践基地举行揭牌签。

    法学院一行首先来到郑州自贸区法院白佛办公区,实地走访考察了了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卷宗管理中心、执行案款管理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大审判法庭、科技法庭等办公室,并参观了警营文化长廊、清莲文化长廊、文体中心、党建室等文化区域,与自贸区法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密切交流,了解了自贸区法学院的软硬件情况以及日后共同培养学生的教学实践情况。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嘉军与郑州自贸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葛韦言分别代表郑州大学法学院与郑州自贸区法院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不断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力度,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努力培养更多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适应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实际需要的涉外法治人才。


    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梁庆亚书记在仪式致辞中表示: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要跟上”重要指示的积极举措,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举措。同时,郑州自贸区法院是河南省审理涉外案件最多的法院,拥有良好的涉外事务基础,能够为学院师生提供众多的研修合作机会和学习实践平台。“大业需合力,重任贵同心。”相信在郑州大学法学院和郑州自贸区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必将为我省乃至全国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贡献更大的力量,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可谓“中流击水正当其时”。


    郑州自贸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葛韦言在发言中谈到:郑州大学拥有良好的学术教育资源和高素质的人才储备资源,通过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不仅能够更好地发挥郑州自贸区法院在涉外法治事务方面的平台优势,同时也能够充分发挥郑州大学法学院在涉外法治事务方面的人才优势。郑州自贸区法院将大力支持、拓展和不断加深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就涉外法治人才创新的培养,积极推动涉外法治实践工作与郑州大学法学院人才、教育资源的互动融合,并进一步拓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司法实务研究的新路径,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更多力量。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为郑州自贸区法院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践基地的诸位涉外实践导师逐一颁发了聘书,并与全体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院党委书记梁庆亚、院长苗连营、副院长张嘉军、河南省商务厅(自贸办)制度创新处处长张峰,郑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崔海霞,郑东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宝安,郑州自贸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葛韦言、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时满良、郑州大学法学院科研外事办主任张翔、教学办刘雷、教师沈思达、等有关单位领导共同参加调研活动并出席揭牌仪式。(图:张翔 文:沈思达 审核:张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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