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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张亮教授做客涉外法治名家讲坛

日期:2024-05-1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4年5月11日19:00到22:00,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中山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等仲裁员;广州市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张亮在211学术报告厅为我院师生作题为“《仲裁法》修订若干问题探讨”的学术讲座。讲座由王玉辉执行院长主持,马志强教授、贺辉副教授与谈,我院50余师生积极参与。

张亮教授以“《仲裁法》修改若干问题探讨”为主题,从“什么是仲裁”“为何选择仲裁”“仲裁与您有什么联系”三个问题切入,进而深入到《仲裁法》修订中的热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张亮教授认为,当前《仲裁法》与形势发展和仲裁实践需要的不适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定“可以仲裁”的范围较窄。二是对仲裁机构的性质定位及其治理结构规定不明确,不利于仲裁机构和整体行业的改革发展。三是《仲裁法》实施26年以来,积累了大量仲裁实践经验和成熟可行的司法解释,需要及时总结上升为法律规范。四是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五是我国现行《仲裁法》在一些制度设计上与发展中的国际仲裁衔接不够,影响了我国仲裁的国际竞争力和域外适用。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国仲裁的高质量发展,制约了仲裁在提升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能力方面的有效发挥。

张亮教授结合自身丰富的仲裁实务经验,旁征博引,深入浅出,重点剖析了可仲裁性问题、仲裁机构法律性质问题、担任仲裁员的条件问题、仲裁地问题、自裁管辖权问题、仲裁程序的决定权及强制性规定问题、透明度问题、临时措施问题、申请撤销裁决问题、不予执行问题、临时仲裁问题。张亮教授在精准把握我国仲裁行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仲裁有益经验,结合当前《仲裁法》修改的大背景,以进一步突出仲裁的民间性和意思自治为立足点,围绕以上问题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前瞻性建议。

在与谈环节,马志强教授针对此次《仲裁法》修改当中的并轨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应当为仲裁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使仲裁更加现代化国际化。贺辉副教授围绕学习《仲裁法》的就业前景,向同学们提出了未来发展规划的建议。

讲座结束后,张亮教授与同学们互动。针对同学们提出的紧急仲裁员制度的相关问题,张亮教授耐心讲解,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文:张铭轩;图:贾佳;初审:贺辉;复审:马志强;终审: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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