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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剑锋教授做《<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基本”与“其他”》 学术讲座

日期:2024-05-21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4年5月10日晚上19:00至22:00,郑州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基本”与“其他”》学术讲座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潘剑锋教授担任主讲人。讲座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嘉军教授主持,郑州大学法学院老师、学生共八十余人到场学习。

潘剑锋教授围绕讲座主题,从《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变迁出发,以在没有制定民事实体法的情况下,能否制定民事诉讼法这一问题进行切入,详细介绍了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潘剑锋教授对《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包括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适用范围、在线诉讼及送达等多个方面。潘剑锋教授提出,不宜对《民事诉讼法》进行过于频繁的部分修改,应重视并强调《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体系性。此外,潘剑锋教授针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审理方式、送达方式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提出了自己的独到看法。

在交流互动环节,郑州大学法学院师生对潘剑锋教授的会议主题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针对民事诉讼法的立法与修改等问题进行了提问,潘剑锋教授一一进行回应,耐心解惑答疑。

最后,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嘉军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总结。潘剑锋教授讲授的内容包括《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内容,对此次修改的思考以及从修法的角度讨论理论研究的必要性。潘剑锋教授对《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以及内容如数家珍,是《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亲历者、参与者、推动者、贡献者。同时,张嘉军教授和潘剑锋教授均指出要重视学习理解法条背后的原理,学术写作应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并强调注重实证研究。

本次讲座历时两个多小时,讲座过程中潘剑锋教授精彩观点纷呈、妙语连珠,为郑大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学术盛宴。现场师生热情饱满、互动积极,获益匪浅。(文:王一帆;图:曾丹;初审:刘鋆;复审:张嘉军;终审: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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