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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刑法学专业举办“数据犯罪法益初探兼论个人信息刑法规制问题研究”主题学术沙龙活动

日期:2024-05-29 信息来源: 浏览量:

5月16日19:00—21:00,由郑州大学刑法学科举办的第二期学术沙龙在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举行。2022级刑法学研究生孙常啸、郭昊明作了题为“数据犯罪法益初探兼论个人信息刑法规制问题研究”的汇报。王立志老师、吴林生老师应邀作为与谈人。沙龙由2023级刑法学研究生宋沂萌主持,2022、2023级刑法学全体研究生参加。

孙常啸同学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介绍了数据犯罪的涵义,并分析了计算机、信息、算法与数据的关系。随后从教义学的视角评介了数据的法益存在的争端,介绍了数据的确权之路,并立足于国际视野总结了数据安全的内容。其次,分析了数据罪名与信息罪名想象竞合与牵连犯的情况与侵犯数据安全法益的具体行为,并介绍了数据安全法益适用的多维度衔接、二次违法性原理、双重法益与法条竞合等情况。

郭昊明同学围绕大数据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辨析讲述自己的见解。首先,从个人信息的新态势着手,明确了数据的定义与特征。其次,分析了知情同意机制在数据利用中的基本含义及其适用困境。再次,介绍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的学说观点并论证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应然法益,即个人信息受保护权。通过案例予以阐释,最终以更好实现个人信息的经济价值与安全价值。

两位老师对两位同学的分享进行点评并提出宝贵意见,王立志老师认为数据犯罪类型较为多样,应当明晰其具体内容并提高对数据内容的关注度。同时应明确个人信息与数据的概念及个人信息受保护权的具体内容。吴林生老师指出沙龙选题应增强与司法实践疑难问题的联系,并提出数据犯罪研究范围不应局限于人身及财产领域,在微观层面全面考察。

本次学术沙龙不仅彰显了刑法学专业学术研究热点,更对同学们学术素养和能力的提升具有推动作用。未来刑法学专业将继续定期举办学术沙龙活动,提供一个探讨、交流与分享学术思想的平台。(文\图:徐浩蕊、邓开心、王昕;初审:张阳;复审:张嘉军;终审: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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