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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曹新明教授做客我院“法学名家大讲堂”

日期:2024-06-05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应郑州大学法学院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新明老师于2024年5月31日19:00在我院323室,为广大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标准思考”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知识产权学科带头人张德芬教授主持,杨红军教授、郭雨洒老师、咸晨旭老师以及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讲座,讲座持续了两个半小时。

曹新明教授详细讲解了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标准与适用问题。首先,曹新明教授指出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但其无形性、时间性、地域性与权利种类的法定性等特征决定了其不是一般的民事权利。因此,知识产权的侵权构成要件、侵权责任形式、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不能与民事侵权判定混为一谈。其次,曹新明教授阐明知识产权侵权构成要件为:一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时,受侵害客体(知识产权)在中国仍然处于受保护状态、知识权利在有效期内以及该权利未放弃、未被宣告无效和未被撤销;二是未经许可,行为人擅自实施了该受保护客体,并得出知识产权侵权“无过错也侵权”,但知识产权赔偿“有过错才赔偿”的结论。再次,曹新明教授细致讲解了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即填平功能、掏空功能、补偿功能、惩罚功能、威慑功能、其他功能。最后,曹新明教授提出了原告方取证困难、被告方不配合以及市场变化等是影响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堵点、难点。

讲座最后,张德芬教授对曹新明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简要总结,再次对曹新明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郭雨洒老师就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相关问题与曹新明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曹新明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本次讲座同学们反响热烈,取得了良好效果。(图:史珂;文:闫梦月、陈嘉琪;初审:郭雨洒;复审:张德芬;终审: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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