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9日16:00-19:00,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刘继峰教授应邀做客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名家大讲堂”,为我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法学论文写作中的资料运用》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郑州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王玉辉教授主持,郑州大学法学院姚保松副教授、曹明睿副教授、张雅老师参与与谈,本院30余名师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王玉辉教授对刘继峰教授进行隆重介绍,并对刘继峰教授做客郑州大学法学院表示热烈欢迎。
随后,刘继峰教授从资料的日常积累、论文资料的分类和要求、资料能力三个方面对“法学论文写作中的资料运用”进行细致入微的讲解。
首先,刘继峰教授从日常积累的角度出发,深入剖析了读书的四重境界:知识性、研究性、体验性及提升表达能力,突出了研究性读书的多维深度。刘教授指出要警示互联网时代信息泛滥带来的信息过载和阅读不安全感挑战,提倡有效的资料积累方法,并强调了资料整理与存储的重要性。
其次,刘继峰教授进一步阐述了法学论文写作材料的基本分类和资料的基本要求。他指出法学论文写作材料分为直接材料和间接材料、选题性材料、论证性材料和辅佐性材料、理论性的资料、事实性和法律文本资料等,并强调资料的全面性、权威性、真实性和新颖性是确保论文学术价值和严谨性的基本要求。
最后,刘继峰教授深入讲解了资料能力的含义。包括资料的查找、鉴别和加工,特别强调了“唤醒结构”,即从文本—观念—新观念的过程,同时分享了特点概括、分析与综合以及类别性资料的归纳等资料加工方法,还特别提到了论文写作中资料运用中的“两张皮”现象、中外资料顺序混乱、纯净度不够等常见问题。鼓励学生形成自己的思维,实现研究的创新。
讲座最后,刘继峰教授希望同学们谨记“我说”和“接着说”,而不是“别人来帮我说”。
随后,讲座进入与谈环节。
姚保松副教授认为,刘教授以生动案例和细致分析指导论文写作,强调学生需深入理解问题并系统整理资料,构建知识体系以提高研究效率,避免知识成为孤立的“新东西”。
曹明睿副教授认为,刘教授的方法论教学对学生极为重要,弥补了学生在系统方法训练上的不足,强调了资料整理和研究创新的重要性,对学生学术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随后,讲座进入互动交流环节,与会同学结合讲座内容就自己的相关困惑进行提问,刘教授耐心细致地解答了同学们的疑惑。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文、图:齐于静;初审:方正;复审:杨妮娜;终审: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