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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学立教授作《民法典担保物权法的底层逻辑》学术讲座

日期:2024-09-24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2:00,郑州大学法学院举行了法学前沿高端论坛讲座,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特聘教授董学立做题为《民法典担保物权法的底层逻辑》的学术报告。本次讲座由郑州大学法学院高完成老师主持,冯永军老师、韩新远老师担任与谈人,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积极参加,讲座持续近三个小时,取得了圆满成功。

在报告的第一部分,董学立教授采用启发式教学方式,指出当前中国担保物权法立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论证了构建担保物权法底层逻辑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报告的第二部分,董教授阐释了权利的本质属性,认为物权法是财产归属法和财产变动法,从微观角度分类说明三类权利,即所有权严格法定、用益物权法定且缓和、担保物权则内容法定同一但种类名称自由。在报告的第三部分,董教授深入介绍了三种立法模式并且认为结构一元主义是目前最佳的一种立法模式选择。最后,董教授讲述了准用规范这一立法技术并且指出司法实践需要更完善的一整套准用规范体系。

在与谈环节,冯永军老师对报告内容的主要观点表示赞同,提出担保物权法要重视研究方法,多样的研究方法能够拓宽研究思路。勉励同学们要提高发现问题意识,找准问题所在,重视价值衡量和利益分析。韩新远老师分享了对担保物权的理论认知和司法认知,结合自己工作经历进行说明,认为董教授研究和完善担保物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讲座聚焦问题、内容丰富,深入探讨了民法典担保物权法的底层逻辑构建问题,丰富了同学们专业知识,加深了同学们对担保物权的认识和理解。众多师生参与其中积极展开交流探讨,学术氛围浓厚,展现了学术的魅力。本次讲座在大家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文:郭田青;图:李光锋;初审:高完成;复审:申惠文;终审: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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