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19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焦宝乾教授应邀为郑州大学法学院师生作题为“谈谈近年来我国法理研究”的学术讲座。讲座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张玫瑰教授主持,河南大学法学院李延舜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黄辰副教授和郑州大学法学院韩新远老师担任与谈人。我院杨洪斌老师、李普老师和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持续了三个小时。
焦宝强教授分六个部分对近年来我国法理研究展开讲述。在第一部分,焦宝乾教授从当代中国法理研究的兴起谈起,带领在座师生回顾了近年来学术界对法理研究关注点的继承与发展。在第二部分,焦宝乾教授从法理是什么切入,强调法理实际不是一个纯粹的词语,更重要的,它是一个科学概念、一种法治理念。在第三部分,焦宝乾教授围绕发现法理、提炼法理和表达法理的方法,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实例指出,法理既存在于法律之外,也存在于法律之内,更存在于法律之基。在第四部分,焦宝乾教授提出了“法理作为法源”这个议题,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法律没有规定,又无习惯可循时,应当允许法官通过法学研究或裁判案例中去发现、归纳、提炼出“民法的一般原则”进行适用,在现阶段亦可弥补“法理”法源规则之缺失。在第五部分,焦宝乾教授谈了法理法源的运用,指出只有在适用成文法、进行类推适用或反对解释仍无法得到判决的依据时,才进一步考虑是否有习惯法可以援用,在无习惯法可以援用的情况下,才能依法理而裁判。在第六部分,焦宝乾教授对法理研究的未来进行了展望,指出法理思维作为一种既包容又超越法律思维和法治思维的新的法学思维范式,必将引发法学思维发生质的飞跃,推动法学方法论的深刻变革。
河南大学法学院李延舜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黄辰副教授和郑州大学法学院韩新远老师在与谈环节分别从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关注点出发,就本场讲座的主题和内容表达了思考。我院杨洪斌老师、李普老师和在座学生就所疑惑的地方向焦宝乾教授提问,焦教授对每一个问题都予以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最后,郑州大学法学院张玫瑰教授作了总结,再次代表郑州大学法学院对焦宝乾教授为师生们带来本场学术盛宴表示诚挚感谢。讲座在热闹愉快的气氛中圆满落幕。(文、图:王博雅、常泽坤;初审:韩新远;复审:张玫瑰;终审: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