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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与我院检校合作仪式顺利举行

    日期:2023-11-27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3年11月26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和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共商共建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合作仪式在主校区学院211会议室举行。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詹晓红和第六检察部主任黄萍、副主任副主任谭支差,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勖平,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院长苗连营、副院长张嘉军和院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吕广振,以及学院40多名师生代表参加了仪式。仪式由副院长张嘉军主持。

    梁庆亚代表学院致欢迎辞。他简要介绍了学院和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的基本情况,他指出,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共建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是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他表示,期待检校双方以优势互补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良性互动,实现双赢共赢。

    仪式上,苗连营和詹晓红签署了《共建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合作框架协议书》并共同为“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揭牌,苗连营为詹晓红、黄萍、谭支差、方勖平颁发了检察公益诉讼实务导师聘书。

    詹晓红在致辞中表示,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一次积极探索,是推动法学理论、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互融合、相互推动的有效路径,也是实现恩施州检察公益诉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郑州大学在检察公益诉讼方面的研究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恩施州检察十分期待双方进一步优化机制,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检校合作向纵深发展,以更多人才、更优成果擦亮检察公益诉讼基地的品牌。

    苗连营在总结中讲到,在恩施州检察院设立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意义特别,这是学院推进校检合作的新台阶,是学院在省外设立的第一个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是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深度融合的一次大胆创新。他表示此次打造检校合作的升级版,是学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学教育重要指示的重要措施。他希望,双方充分发挥优势,互相支持促进,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深度合作提供保障,推动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和资源共享,在检校合作模式、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力争取得新成就、实现新突破。

    仪式结束后,詹晓红一行参观了学院模拟法庭、图书馆和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文:吕广振、银了,图:银了,审核:张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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