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法治建设,12月10日晚七点,经过紧张有序筹备的模拟审判在法学院模拟法顺利开庭,活动由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办。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副教授许桂敏老师、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卢少锋老师、法理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副教授王建国老师及2011、2012级全体研究生共同参与了旁听。本次模拟审判由2012级研究生王俊山担任审判长、任培培等担任公诉人、董向勇等担任辩护人,吕游、李刚担任被告。
首先进行了犯罪现场模拟表演,被告人吕游、李刚分别是一名未成年人和成年学生,二人因遭受抢劫而进行反抗,用水果刀刺向两名被害人造成了一死一伤。事情发生后,随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并由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惟妙惟肖的情景再现之后,书记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随着审判长、审判员及公诉人、辩护人出庭,庭审正式开始。法庭调查开始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公诉人围绕被告在公安机关叙述的真实性、作案动机、手段等方面对被告进行了全面讯问。讯问结束后,被告表示并无异议。至此,法庭调查结束。随后,公诉人与辩护人围绕本案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公诉人宣读公诉意见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两被告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并表达了悔恨之心。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对被告人吕游做出无罪释放的判决,对被告人李刚则做出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判决。
庭审结束后,许桂敏、卢少锋和王建国老师分别对此次模拟庭审做出了点评。许老师提出了本案中应该采用抢劫这一名词而不是敲诈、应询问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等四点建议。卢老师指出了本次庭审活动中的“硬伤”:监护人、当事人等名词的用法错误,同时,辩护人对定罪量刑的辩护作的不够。王老师指出辩护人要抓住辩护的重点,并希望今后的模拟庭审活动可以尝试选取复杂、更具有实践性的案例。
本次庭审活动为大家带来了一场法庭审判的视觉盛宴,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尝试,让同学们亲身体会到了法院审理案件的全过程,理解了法律的权威,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威严,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意识及法制观念。
(供稿人:张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