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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召开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第三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2日     阅读次数:

各位代表: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郑州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经校工会和院党委批准,我院将于2021年12月19日召开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第三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党委的部署,提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行政和工会(教代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团结动员全院教职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振奋精神,攻坚克难,为实现学院改革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做出贡献。

二、大会议程

(一)开幕式

(二)第一次全体大会:

1.听取院长工作报告;

2.听取学院财务工作报告;

3.听取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三)分组讨论:

1.分组讨论并审议院长工作报告;

2.分组讨论并审议学院财务工作报告;

3.分组讨论并审议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4.分组讨论相关报告的决议。

(四)第二次全体大会:

1.表决并通过相关决议;

2.听取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3.会员代表评家。

(五)闭幕式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9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术第一报告厅

四、会议代表

会议正式代表为31人,特邀代表4人。  

五、大会主席团组成

大会主席团拟定7人。主席团成员由学院党、政、工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各一人,设秘书长一人,秘书长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六、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梁庆亚

副组长:许晓华

成员:王建敏  许桂敏  朱梁梓  周恒  王康

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提案组、会务组、宣传组,具体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第三届第二次教代会的召开是我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体代表要充分认识本次大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锐意进取,努力工作,按照院工会的总体部署,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努力把教代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的大会、鼓劲奋进的大会、凝心聚力的大会,为实现我院第三届第二次教代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为创建高水平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做出应有的贡献。


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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