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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党团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段思佳     信息来源:院党政办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阅读次数: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转接,转入支部为“中共郑州大学法学院2023级研究生支部委员会”。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转入我单位。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进行转接,团员档案随人事档案转入我单位。法学理论、法律史、民商法学、知识产权专业转入“河南省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第一团支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专业转入“河南省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第二团支部”;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专业转入“河南省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第三团支部”;法律(法学)专业转入“河南省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第四团支部”;法律(非法学)专业转入“河南省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第五团支部”。

三、其他

非全日制研究生党团关系不转入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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