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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05 信息来源: 浏览量:


根据《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招生录取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年我院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

一、 接收调剂专业

学术学位: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09  国际法学

       0301Z1  知识产权

专业学位: 035101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035102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二、 调剂条件

接收调剂专业 分数线 备注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全日制)

50

50

90

90

334


030109

国际法学

(全日制)

50

50

90

90

334


0301Z1

知识产权

(全日制)

50

50

90

90

334


035101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非法学)

50

50

90

90

342


035102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法学)

50

50

90

90

331


三、调剂流程

(一)正式报名

所有调剂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需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本人调剂信息。调剂条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院调剂专业的,一律不予调剂复试。

(二)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法学学术学位相关专业的调剂从初试成绩达到缺额专业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生源中进行调剂。如仍有缺额,可接收校外相关专业考生调剂申请。调剂考生单独排序。

法律硕士(非全日制)的调剂从我院法律硕士(全日制)复试合格生源中进行第一批次调剂。如仍有缺额,可接收校外相同专业调剂申请。调剂考生单独排序。

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于系统开放后尽快登录系统,慎重填报志愿,并及时在系统内查询、确认调剂过程各个阶段的提示信息。

(三)复试通知

我院将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若考生逾期未做明确答复,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四)复试安排

调剂复试办法参照《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请考生仔细阅读法学院网站相关信息。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我院法律硕士全日制的复试合格生源,申请调剂我院法律硕士(非全日制)的,不再进行复试,复试成绩依据法律硕士(全日制)复试时的成绩确定。

(五)待录取通知

我院将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如考生逾期未做明确答复,我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六)其他说明

本通知中相关规定,由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由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要求确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781286

联系邮箱:zzdxfxyanzhao@163.com


郑州大学法学院

2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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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1-677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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