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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新增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名的通知

日期:2023-03-21 信息来源: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名额申报工作的通知》,我院新增中外导师联合培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人,相关专业继续接收考生报名申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5日17:00。

二、报名流程及材料提交

参见我院主页公告《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三、其他事项

1、此次招生计划2人,为学校新增博士招生计划,专业为公益诉讼法学,导师待定。

2、考生须仔细阅读《郑州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须承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真实性,须保证申请材料及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须保证学习和科研经历无学术不端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位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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