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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12-30 信息来源: 浏览量:

经学院研究决定,自2023年2月27日至3月10日在本院开展2022年度“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评选活动。

为营造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良好学习氛围,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学生按照“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标准成长成才,同时提升法科学生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水平通过率和考研升学率,现我院以关注大学生法律化职业规划、推进法学教育发展为宗旨,开展2022年度“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的评选活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申报事项

“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是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在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设立的特别奖学金,以奖励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成绩优秀的本科生、研究生。

 1.奖励对象

本科生:共三名,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各一名;硕士生:共七名,其中法学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各一名,法律硕士(法学)一年级、二年级各一名,法律硕士(非法学)二年级、三年级各一名。

2.奖励金额

每名获奖同学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3.申报条件

(1)本科生

根据上一学年年级学习成绩,在申报者中平衡校内外各项奖学金评选情况综合考虑具体推荐人选。

(2)硕士生

1)新生:在申报者中,参考其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已经获得的学术方面的成绩综合考虑。

2)其他年级:综合评价申报者的情况,对中国仲裁事业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积极的尝试、且取得有关成果的,优先考虑。

3)法律硕士:综合表现优异,在法律实务方面思考能力、实践能力突出,有志于从事仲裁有关工作的优先推荐。

4.申报者应将自己已取得的学术成就、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附于申请表之后一并提交,原件查验后由本人带回。

特别提醒:之前已获评过学院及以上其他类型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进行申报。由辅导员审查候选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候选人本年度是否获得过其他项目奖学金的书面证明。评委会综合平衡校内外各项奖学金评选情况,在申报者中综合考虑具体推荐人选。

二、评审程序

参评2022年度“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的学生,报名参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申请,报名参评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7日17点。学院依照相关规定成立由学院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奖项评选。

评选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梁庆亚 苗连营

常务副组长:王玉辉

副组长 :许晓华 高留志 张嘉军

成  员:沈开举 张德芬 王建国 吴喜梅 王立志 马志强 申惠文 李建新 吕广振 韩谦 张翔 刘炳莉 王翠玲 白阳 高完成 段思佳 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 法学院学生会主席

三、注意事项

(一)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们认真阅读各奖项的评奖规定,按照要求填写登记表申请奖学金(一式两份),并提供成绩单、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带回)。请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申报者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并建议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二)所需纸质版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请于2023年3月7日17点之前提交至学院2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电子版申请表等)请发送至邮箱lawqgzx@163.com

(三)联系电话:0371-67783103,段老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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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1-67783100

传真:0371-677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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