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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法学院2023年本科生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启动仪式举办

日期:2023-08-07 信息来源: 浏览量:

7月20日晚上,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动员大会在模拟法庭召开,副院长张嘉军、各实习单位带队老师和2021级、2022级本科生参加了此次启动仪式。本次会议由副院长张嘉军主持。

专业实习

本科教学办公室刘雷老师介绍了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具体的学分情况级具体的考核办法,并提醒同学们提高认识,认真实习学习,确保拿到学分。副院长张嘉军介绍了本科生专业实习/社会实践课程安排的背景和意义、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的周期和学分、今年集中实习点的基本情况、纪律要求等进行了介绍和说明。他指出本次集中实习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全部集中在郑州市区实习,保证同学们安全,方便交通出行;二是实现了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同时接收本科生实习;三是本科生实习单位的级别较高,有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四是实现了法院系统4级法院同时接收本科生实习,检察系统3级检察院同时接收本科生实习等。副院长张嘉军介绍了专业实习/社会实践人员分配方案,并宣布了2021级和2022级本科生人员分配名单和实习带队老师。副院长张嘉军对此次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提出了纪律要求,他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类学科,所以老师和同学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的机会,同学们更要在实习实践中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做到个人人身安全、工作信息安全。同时,要求在座的每一名本科生,作为单位的实习人员一定要多看多听多思考,虚心向他人求教,在努力工作的同时增长自己的本领,严以律己,洁身自好,言行举止得体大方,展现郑州大学法学院学生的良好风貌。

据悉,为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切实做到通过强化实践教学推动法学专业知识教育,学院通过与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郑州市区两级法院、检察院进行商谈,最终确定了16个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单位,为学院有意向参加集中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的2021级、2022级同学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学习平台。学院按照学校夏季小学期相关安排并报教务处审核通过,于7月10日正式开始本科生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审核:张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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