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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4年度接受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考核录取办法

日期:2024-02-2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根据《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暂行管理办法》(校教务【2020】1号)和《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结合法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法学院安排转专业考核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转专业学习学籍档案。

二、申请转入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的2023级普通本科生,不得具有学校规定禁止转专业的情形。

三、申请转入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的2023级普通本科生,其绩点排名应在专业前30%(护理与健康学院护理学专业应在前15%),且平均绩点不低于3.0。

四、法学院拟接收人数40人。

五、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学生,应于学校规定的时间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并于 2024年2月29日-3月1日到法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法学院办公楼218,联系电话67783102)领取并填写提交《法学院接受转专业学习申请表》。

六、法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参加考核。

七、法学院成立考核录取工作小组,于2024年3月2日-3日组织对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写作水平与思辨能力,面试主要测试知识储备、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核,按百分制计分。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考生随机从题库中抽取面试题现场作答,由面试专家分别独立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打分计算平均分”的方式确定得分,按百分制计分。

根据笔试与面试测试结果,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拟接受转专业学习学生名单。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教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法学院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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