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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召开“涉外法治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

日期:2024-05-1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高质量推进郑州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5月11日,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和郑州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主办、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涉外法治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在郑州大学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第四会议室隆重举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潘剑锋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张乃根教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李树忠教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杜焕芳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漆彤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彭文华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郝磊教授,以及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法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贸促会河南调解中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等省内外专家学者80多人出席本次研讨会。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主持。

郑州大学党委书记别荣海教授出席本次研讨会,并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进入新时代以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已经上升为一项国家战略,既是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建设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则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先导力量和基础工程。他强调,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高校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高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大力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教育改革和要素配置,加强制度设计和资源协同,努力培养出一大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代表与会嘉宾致辞。她认为,在面对外部法律风险的时代背景下,新挑战已然带来了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课题。结合党中央对于涉外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她表示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实践的综合性和交叉性带来的时代难题亟需解决,并期待各位专家学者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策略提出宝贵意见并祝愿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杜炳富主任在致辞中首先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对与会人员表达崇高敬意。他表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自2013年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大成律师事务所十分愿意共享宝贵经验,加强与高校之间的深入交流,共同推进社会法治建设发展。

在上午两个单元的主题发言阶段,潘剑锋、张乃根、杨松、熊伟、郭宗杰分别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认识与实践”、“推进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涉外法治问题”、“关于涉外法治的几点思考”、“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优势,创新协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暨南实践”为题做主题发言。杜焕芳、周长军、彭诚信、张亮、尹飞分别以“关于涉外法治与人才培养的几点思考”、“涉外法治人才国际化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落地举措”、“对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若干思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中财实践”为题做主题发言。

在下午第一单元的主题研讨阶段,彭文华、郝磊、漆彤、王江华、蔡开明、马志强分别以“关于涉外刑事法治人才培养的几点思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与模式探索”、“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有效维护我国海外利益”、“从涉外案件审判看涉外法治人才能力的提升”、“中美博弈下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挑战和应对”、“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着力点”为题进行发言。在下午第二单元的主题研讨阶段,程雪阳、龚红柳、韩永红、马波、白云飞、王圭宇分别以“涉外法治人才的层次以及其培养模式”、“新时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若干反思”、“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回顾、经验与展望”、“内蒙古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实施举措与未来设想”、“国际经贸规则变化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影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郑大实践”等为主题进行发言。

闭幕式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高留志主持。张乃根在会议总结中指出,本次会议中既有宏观的体系化认识,也有微观层次上高校之间的交流。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特色,要根据地域特色、时代特征与高校自身的特点,建设各具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郑州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王玉辉进行在会议总结中强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突出特色,各个高校都在通过区位优势、学科优势和服务对象寻求自身建设特色,培养具有鲜明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

在本次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涉外法治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各抒己见、精彩纷呈,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文稿:曹吉米 兰瑶 胡晴苒,摄影:李玟诺 王泽众,初审:段思佳,复审:王圭宇,终审:赵燕)

研讨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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