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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法治保障”全国博士后高端论坛

日期:2024-07-0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6月29日,由郑州大学、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主办,郑州大学法学院、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河南)基地、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郑州大学经济法治研究中心承办的“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法治保障”全国博士后高端论坛在郑州大学隆重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韩国东亚大学等二十余所国内外知名高校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一处处长邓仪友,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左斌,院党委书记高留志,院长苗连营,执行院长、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河南)基地主任王玉辉等出席论坛。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中宏网等新闻媒体对此次论坛进行了报道。

执行院长、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河南)基地主任王玉辉主持开幕式,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左斌,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致辞。

左斌对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数字经济已经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引擎。他期望与会专家学者携手共进,共同改善国内外数据知识产权制度不成熟的局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南实践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苗连营代表郑州大学法学院对各位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表示,本次论坛旨在深入探讨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法治建设之间的内在关联,期望借助论坛平台加强同行交流,集思广益,进一步推进数字经济法治保障视野和理论创新视野的发展。

主持人:郑州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河南)基地主任 王玉辉

致辞人: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左斌

致辞人: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交大法学》主编王先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锋,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一处处长邓仪友,分别以《数字平台反垄断的正当性与合理限度》《数字经济法治保障的中国方案》和《关于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思考》作主旨报告。与会学者围绕“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数据要素市场化的法治保障”“数字经济安全治理的法治保障”等三个议题,聚焦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法治保障的现实问题,从理论构造和实践应对等角度提出了前沿观点,从数字技术、学科交叉、理论革新等角度进行了深入研讨和充分交流。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刘红臻教授作论坛总结。

本次论坛评选优秀征文39篇,与会专家为获奖代表颁奖。(文:张雅、杨阳;图:程灵;初审:张翔;复审:吕广振;终审:赵燕)

嘉宾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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