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要闻 > 正文

法学院党委召开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日期:2024-07-26 信息来源: 浏览量:

7月22日,法学院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党委书记高留志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全文。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更加坚定自觉地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吃透弄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举措,切实把准高等法学院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定位。

会议强调,要把三个重要文件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学懂悟透《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体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的要义和《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的原理。要结合法学学科建设实际,重点学习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方面的内容,正确把握法学学科建设的方向。要结合各学科方向各专业方向实际,重点学习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条目的内容,正确把握学科牵引,系统塑造研究动能。(初审:段思佳;复审:吕广振;终审:赵燕)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电话:0371-67783100

传真:0371-67783100

邮编:450001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 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5002440号-1 豫公网安备41019702002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