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办学历史悠久。郑州大学法学院溯源于1980年成立的郑州大学法律系,为“文革”后全国首批恢复法学教育和拥有77级法学专业本科生的高等院校之一。1985年在全国第一批设立了经济法专业,1988年组建经济法系。1990年获得刑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河南省第一个法学硕士点。1994年法律系和经济法系合并成立郑州大学法学院。1998年被批准为第三批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2003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05年取得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河南省第一个法学博士点。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2年获批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13年入选首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单位”,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3年获批教育部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03人,其中专职教师90人,副教授30人、教授1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总数81%。学院有博士生导师21人,河南省特聘教授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南省优秀省管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3人先后担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担任全国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0余人担任全国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科研成果丰硕。近五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9项,省部级项目近50项,出版专著100余部,发表论文650余篇;现有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私法研究中心两个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以及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河南省国有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俄罗斯法研究中心、边沁研究中心、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等多个校级研究机构。
教师队伍“老、中、青”有效配合与传承,形成了国内一流的“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创新团队”的优势教学团队。学院立志为人才创造更高的发展平台和更加丰厚的物质保障。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学院,期待与您勠力同心,砥砺前行!
二、求是青年教师岗位及支持条件:
(一)招聘学科及研究方向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纪检监察学等相关专业。
(二)岗位要求
1.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优良的教育背景和系统的科研训练;
4.择业期内的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
5.具备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6.代表性业绩成果。
(三)支持条件
1.国家事业编制;
2.工资按照我校专业技术十级岗的标准执行;
3.安家费22万元(税前,含“黄河人才计划”10万元);
4.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
5.生活补贴:新进落户的博士毕业生,1500元/月,发放3年(“黄河人才计划”提供)。
三、招聘流程:
1.申请人自选应聘领域或学科方向,提交简历及成果证明至学院招聘邮箱;
2.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举行试讲;
3.学院将申报人材料上报至校人事部审核,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认证,提出聘任建议;
4.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与体检;
5.申请人报到,签订聘用协议(合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卫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83100
电子邮箱:rczpfxy@z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