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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研讨会在郑州大学隆重举行

日期:2024-09-10 信息来源: 浏览量:

9月7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和郑州大学法学院主办,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河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协办的“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研讨会在郑州大学主校区举行。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顾问朱力宇,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顾问黄建武,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冯玉军,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丁祖年,湖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绍明,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松山,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肖金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纪检监察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复旦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志刚,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杜宴林,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黎四奇,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张震,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 李哲,郑州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二级高级监察官陈曦出席研讨会。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高留志,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郑州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王玉辉,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圭宇参加研讨会。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浙江工商大学、中共贵州省委党校以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社会科学杂志社等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60多位专家学者以及相关部门领导齐聚一堂,围绕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

开幕式由苗连营主持。

陈曦首先致辞。她首先代表学校对来自全国各地立法学、宪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感谢与会嘉宾长期以来对郑州大学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各位专家学者未来继续关心支持郑州大学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她指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就“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了“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要求,郑州大学及时召开“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研讨会,既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她强调,郑州大学将以此次研讨会的召开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助力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丁祖年致辞。他对会议主题进行了解读,对立法领域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指出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具有重大意义。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主任郭洪魁致辞。他介绍了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并结合律师业务实际,从实践的角度阐释了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性。

冯玉军致辞。他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立法工作的进展,对其中的立法经验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他指出,本次研讨会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主题发言第一阶段由杜宴林主持。

在第一阶段主题发言中,冯玉军、丁祖年、张绍明分别以《立法体制机制的成效经验与完善优化》《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法治保障》《关于地方区域协同立法的几个问题》为题作了主题发言。三位专家从不同的视域出发,归纳总结了以往的立法经验,阐明了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科学的应对举措,为未来的学术研究提供了方向。

主题发言第二阶段由王玉辉主持。

在第二阶段主题发言中,朱力宇、黄建武、刘松山、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周祖成分别以《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法治保障》《地方立法质量评价的层级及要素》《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区域环境协同立法实证研究》为题作主题发言。四位专家根据自身的研究,从中国法治现代化角度,探讨了立法领域改革进入深水区之后面临的具体问题,从不同的切面,阐释“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这一主题在各自研究领域的进展。

主题研讨第一单元由刘松山主持。

在主题研讨第一单元中,黎四奇、天津大学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建学、西南大学赵谦、郑州大学梁增然分别以《金融法制定中所应关注的基本范畴问题》《依宪立法视角下法规的体系结构及其优化》《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备案审查教育的规范内涵论》《协同立法相关问题的探讨》为题作主题发言。四位专家根据自身的研究,从不同的研究视域,阐释“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这一主题在金融立法、法规体系、备案审查、协同立法等方面的研究进展。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张春莉、西南政法大学备案审查与宪法监督研究中心主任梁红霞对四位学者的发言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几位学者的高见值得研究者深思。

主题研讨第二单元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部主任李海平主持。

在主题研讨第二单元中,刘志刚、张震、中山大学孙莹、郑州大学周恒分别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几个问题》《超大城市治理的创制性立法保障》《论设区的市“基层治理”的立法事项——基于广东省地方立法的样本》《类型化思维下教育法适度法典化的典范围》为题做主题发言。四位学者结合新兴领域的立法问题,对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共贵州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田勇军、河南大学任瑞兴对四位的发言进行了评议,二位学者,对此组发言给予高度评价,提出深化立法改革研究特别要关注新兴立法领域的问题。

主题研讨第三单元由王圭宇主持。

在主题研讨第三单元中,中国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建芹、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宋云博、郑州大学李建新、郑州大学牛鹏分别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制度关系形态》《论中国式涉外法治现代化的涉外法制之维》《科学立法的理论内涵》《论地方仲裁立法的可能、限度及其规范》为题作主题发言。四位专家从党规与国法关系、涉外法治、科学立法、仲裁立法等领域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解读。浙江工商大学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副主任方涧、河南社会科学杂志社王小利对四位学者的发言进行了评议,给予了高度肯定。

闭幕式由高留志主持。

在闭幕式上,朱力宇、肖金明分别进行了会议总结。

在本次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会议主题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各抒己见、精彩纷呈,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初审:王勇;复审:王圭宇;终审: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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