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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南校区田径场管理规定》

发布者:  时间:2024-03-01 15:54:47  浏览:

郑州大学南校区田径场是校区重要的教学场所,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满足广大师生员工体育锻炼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田径场是校内大学生体育课、运动会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场所,在规定时间内,非教学人员或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二、田径场实行封闭管理, 定时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只对本校师生员工。非本校人员原则上不得入内。要求进场活动者,须到体育场管理办公室办理出入证,凭证出入。

三、进场活动人员必须遵守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爱护场内设施、草坪、跑道等。未经允许,严禁在场内进行各种球类(如足球、篮球、羽毛球等)活动,不得携带器械(如刀、剑、空竹、风筝、航模等)入内,不得擅自播放音响和组织各类团体活动。

四、严禁穿钉鞋或高跟鞋,进场活动人员须文明着装,不得光脚赤背,严禁携带宠物入内。

五、请自觉保持场内卫生,不得在场内吐痰、乱扔杂物,严禁在场内吃口香糖、吃带壳食品、喝碳酸饮料,严禁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化学腐蚀类物品入内。

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草坪。禁止携带婴幼儿入内。

七、严禁攀爬场地周边围栏,严禁自行车、机动车辆进入场地。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交学校保卫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