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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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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者:  时间:2024-06-26 16:47:28  浏览: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决策部署,处理校区日常事务,确保校区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负责校区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非经营性资产的规划、调配,确保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3.负责南校区学习堂、小礼堂、体育场馆、游泳池等公用设施使用审批、调配和管理;负责校区公用房有偿使用的审批。

4.负责校区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

5.负责学生宿舍、食堂、物业和校区水、电、气、暖及校园环境卫生等后勤运行的监督工作,做好校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

6.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校区精神文明建设。

7.协调保卫处做好校区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做好校区安全稳定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8.协助后勤保障中心、基建处等部门做好校区公共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作。

9.协助做好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图书馆,校医院,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等部门在校区的服务延伸工作。

10.协助做好河南音乐学院筹建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