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教学区域养狗遛狗的通告

为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清洁、肃静的教学秩序,净化校园环境,依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和《郑州大学校园秩序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个人携犬出户不得进入机关、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单位的规定,结合我校区实际情况,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严禁一切人员携带各类宠物进入教学区域。

二、严禁在校学生饲养各类宠物。

三、校保卫处将加强校园巡逻,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劝阻,不听劝阻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和周边住户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共同维护平安、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告

郑州大学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

郑州大学校保卫处(南区)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