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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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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考期间本专科学生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5-05-29 00:00:00  浏览:

各院(系):

高考关系到国家人才选拔的公正公平,关系到广大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就高考期间加强本专科学生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高考期间全天候考勤工作。今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日、周一)举行。各院(系)要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全天候考勤管理,做好高考时间段的值班考勤记录。高考期间,要严格请销假制定,任何学生不得无故离校,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老师要核清原因,报院(系)主管领导批准。

2、各院(系)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把《致全省2015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传达给每一位学生,要教育学生经得起金钱的诱惑,顶得住世故人情的考验,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若发现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凡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组织或参与高考舞弊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出,按照《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触犯法律的学生,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3、上述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院(系)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迅速组织辅导员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院(系)的每一名学生,并认真组织好高考期间学生的考勤管理工作。对于高考期间在校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于特殊原因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因院(系)监管不力造成替考舞弊事实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相关工作可随时联系学生处智钢老师,电话:67781112。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