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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上半年博士后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27    阅读次数 :

各博士后流动站、各位博士后:

博士后基金如约而至,为更好的开展和组织好博士后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2021年度博士后基金申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金种类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第69批博士后面上资助、第3批博士后特别资助(站前)、第14批博士特别资助(站中)。

二、基金申报条件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申请人须为2021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或新近进站人员须是202031日(含)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011日之后。

2198911日(含)以后出生。

3)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4)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5)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2、第69批博士后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2)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3)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3、第3批特助(站前)

1)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1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2020121日之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01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2)不超过35周岁(1985331日后出生)。

3)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4)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4、第14批特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2020121日之前入站)。

2)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3)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5)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6)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节点

批次

网上申报

开始时间

博士后申报

截止时间

学校审核

截止时间

获助名单

公示时间

博士后创新人才

支持计划

220

320

330

5月中旬

69批面上

21

329

331

6月中旬

3批特助站前

21

329

410

6月上旬

14批特助站中

21

31

410

6月上旬







四、相关要求

1、各流动站加强督促,加大宣传,调动大家申请基金的积极性;

2、请各位博士后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1份纸质材料到行政楼539办公室,逾期后果需由博士后本人承担。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看基金资助指南。

3、其他相关基金请详看相关基金资助指南和基金时间安排按时上报。

4、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常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81731

五、特别强调

1、第14批特助(站中),由于指标限制,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于31日之前将电子版材料(申请表+科研成果扫描汇总)发邮箱zdbsh@zzu.edu.cn。校内评审后,按国家指标推荐申报,同时上交1份纸质材料(胶装成册)。

2、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从工作站提交申请。

六、友情提示

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提前试填。

                                          郑州大学人事处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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