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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新进人员办理职称初定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4    阅读次数 :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职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度职称工作实际,现对新进人员办理职称初定手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定对象

已入校报到,但尚未办理职称初定手续(博士初定中级,硕士初定初级)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博士后出站人员。

二、职称申报平台填报说明

(一)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从“业务专栏”的“人才评价开发(职称)”的链接进入河南职称网, 点击“职称申报系统”进入填报。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尾号为X的须大写。

(二)进入申报系统后“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三栏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现任职称”系列为“无”。证书和聘书扫描件不用上传。

申报高校讲师、助教职称的人员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在“执业资格”栏上传。

正在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培训经历”栏须上传新入职培训合格证书。

申报研究系列、教辅系列等职称的人员,“培训经历”栏也须上传新入职培训合格证书。

“学习经历”从本科开始填写。

“工作经历”按实际情况填写。

(三)“申报职称”栏中,“申报年度”为2023年,“评审类型”选择“初定”,“申报系列”根据所在岗位进行选择,专任教师一般选择“高校讲师”;全职博士后在站人员、专职科研人员一般选择“助理研究员”。

“区域”选择“城市”,“单位类型”选择“公办本科”。

在所有内容填报完毕后,“申报职称”中“个人业务自传”填写后,点“提交审核”上报。

点击“提交审核”,弹出“确认上报”页面,上传系统“承诺书”,承诺书须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请专家候选人”、“信息查询”和“缴费”三栏不用填写。

提交成功后,从系统下载打印职称评审表,评审表A3正反中缝打印(小册子模式),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所在单位填写“同意推荐”,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入校前已具有职称的人员不需办理职称初定手续,须参加我校每季度的职称资格确认,确认原有职称。

(二)附属医院卫生编制博士初定手续由各单位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编制硕士初定手续由各单位自行办理。

(三)我校全职博士后在站人员须参加职称初定助理研究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定资格。

(四)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职称系统平台每人每年只有一次申报职称机会,初定职称则在同一年内无法申请本年度职称评审。

(五)因河南省职称系统平台实名制要求,申报人身份证号与河南省职工医保系统联网,个人须在医保卡申领并激活后才能建立职称系统账号。

四、接收材料时间和要求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于2023年4月11日之前在系统平台填报完毕。

(二)各单位将评审表、《郑州大学2023年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纸质版于2023年4月11日之前交至人事处537房间,电子版发至kgk@zzu.edu.cn。

(三)请各单位及时传达精神,对申报者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按时上报材料,逾期不报材料者,不予聘任,不享受相应待遇。

联系人:俞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67781086 67739673

附件:《郑州大学2023年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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