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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做好第三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21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第三批享受河南省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787号)要求,现将第三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条件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创新、进取和奉献精神,近五年来业绩突出、成果显著,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在专业技术或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工作,原则上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是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第三批享受河南省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787号)(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

二、推荐数量

推荐范围和名额:推荐人选应为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推荐名额:每个单位限报1

对于符合高技能人才推荐条件的,各单位可额外推荐1人。

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向学校等额推荐候选人选;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作为统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利契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质量。各单位要严格选拔条件、标准和程序,把对人选质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在推荐时,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推荐上来。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人选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要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同行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对省管厅级干部、涉密人选要注明,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有目录(目录样本见附件2)。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目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单位审核人在目录页签字,并在复印件封面、目录及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论文论著需提供检索证明的复印件,并装订在该论文之前。

各单位务于92612:00前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537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各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前请将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kgk@zzu.edu.cn。所有申报的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此次申报工作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进行,实行申报人选材料无纸化报送。经过学校初审的申报者(另行通知)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expert.hnzjgl.gov.cn向上级部门报送材料。《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请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查阅。

六、报送时间

各单位务于92612:00前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537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67781086   咨询联系人:杨耀民

附件:

1、《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第三批享受河南省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787号)

2目录样本

                                       人事处

                                201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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