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个人考核表下载

发布时间 :2011-12-09    阅读次数 :
个人考核表下载

各类表格附后 (请使用B5纸双面打印,个人亲笔签名时请使用正楷体工整填写,以便材料归档。)


问题一、院系上报材料时间要求?
    答:由于年度考核结果直接影响教职工次年工资升级,请各单位务必按时上报材料。过期上报的,将影响该单位职工工资的正常升级。

问题二、上报材料流程如何?
    答:第一步,人事处根据院系报告和汇总表,审核优秀指标;第二步,院系上报人根据汇总表,再次审核点验个人考核表,无误后签字。
       上报地点:人事处537房间   电邮:kgk@zzu.edu.cn

问题三、优秀人数测算方法及取整原则如何掌握?
        答:今年我校优秀指标较为紧张。优秀人数测算公式为,
    优秀人数=(实有人数-未参加考核人数-处级干部人数)×优秀比例
    优秀人数的取整原则将继续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执行,但遇到“五入”的情况,将按后备指标对待。
    处级干部考核优秀指标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问题四、人事代理等人员考核材料如何管理?
    答:报人事处备案的人事代理人员考核材料上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问题五、考核上报材料可否委托代交?
    答:年度考核是关系每个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严肃而重要的工作,上报材料必须由院系办公室主管考核同志上交。院系办公室主管同志需要现场核对考核情况,委托他人代交,因无法说清情况,将不予受理。

问题六、如何掌握考核未定等次的确定?
    答:(一)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或试用期间,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和任职的依据。
        (二)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三)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1年内,受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的2年内,受留党察看处分1——2年内,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及主客观原因,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或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是否按期解除处分的依据。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

问题七、个人考核表可否手填?
    答: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属归档材料,可以手工填写,也可以用电脑打印。在手工填写时不得使用圆珠笔和纯蓝墨水,书写要清楚,用字要规范;如果使用电脑打印,则须在封面上由本人亲笔签名。要非常注意的是:个人签名要工整清晰,否则将影响考核表归档。按照省档案局的要求,考核表打印时必须使用B5纸,双面打印。


    
~~~~~~~~~~~~~~~~~~~~~~~~~~~~~~~~~~~~~~~~~~~~~
考核工作要求
(一) 坚持原则,严格确定考核等次。各单位在考核工作中要重视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积极推行科学化的考核方法,真正把政治思想表现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评定为优秀等次。对于那些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差,按标准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要严格按考核标准确定等次,坚持原则,不搞迁就照顾,切实保证考核质量。
由于考核结果直接影响次年工资晋升,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定级工作,务必要认真、准确核对上报材料,要做到不漏考不误考,并要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
(二) 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是平时考核的综合反映,要提高年度考核质量,增强年度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就必须抓好平时考核这一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应将被考核人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等有关平时考核资料加以整理,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三) 行政系统目标考核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在述职时,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要对被考核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给出确定分值。
(四) 坚持合同管理的原则。年度考核要围绕教职工与学校签订的《岗位聘任合同书》中岗位职责及责任目标的有关内容进行。未完成合同中责任目标且无正当理由者,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按本条规定处理:
    1、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或试用期间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定级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的考核,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 军队转业(退伍)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考核,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重大问题者,当年可定为合格等次。
    4、挂职锻炼人员,由原单位派人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充分征求当地意见,并按管理权限确定考核等次。
    5、单位派出脱产学习(培训)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根据其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未经单位同意,超期学习(培训)超过半年以上的,不进行考核。
    6、经单位同意出国进修、学习的人员,回国后进行一次性考核。
    7、停薪留职人员不进行考核。
    8、 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9、在上半年批准退休的人员,不进行考核;下半年批准退休的(7月1日以后),必须进行考核。内退人员,无重大问题者,当年可定为合格等次。
    10、 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11、 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的当年,对其进行考核,但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一年内,受行政撤职处分的两年内,对其进行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进行正常考核。
    受党内警告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的当年,对其进行考核,但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的人员,在受处分的当年,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留党察看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的当年及次年,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党纪处分人员,在上述规定时间以外,进行正常考核。
(六)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使用B5纸双面打印。如手工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和纯蓝墨水,书写要清楚,用字要规范。单位要对考核表逐个进行细致审核,并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签署组织考核意见。
    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行政管理人员、工人填写《公务员个人考核登记表》。
    处级干部《考核登记表》中“主管领导或党组织意见”由所在院(系)、部(处)填写;“考核委员会(小组)意见” 由处级干部考核组填写,“确定年度(任期)考核等次意见”由组织部填写。
    专业技术人员、科级以下党政管理人员、工人的《考核登记表》中“主管领导或党组织意见”由所在基层教研室、科室填写;“考核委员会(小组)意见”由所在院(系)、部(处)填写,“确定年度(任期)考核等次意见”由人事处填写。
(七)上报材料要求。
    上报材料包括单位总结报告、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教职工考核明细表和教职工个人考核登记表。
    各单位在考核总结报告中,需说明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未考核的人员的相关情况(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或试用期间,考核为未定等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合格等次,且聘任满一年的人员,次年才可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上报材料前,各单位务必要认真核对,保证做到个人考核登记表不得遗漏,否则将会影响次年教职工工资晋升。
处级干部《考核登记表》交组织部,其他人员《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汇总表、考核结果明细表和单位总结报告一起交人事处。教职工《考核登记表》要按照考核结果分类后上报。
    有关年度考核工作的管理文件及各类表格,请登录到人事处网站(http://www4.zzu.edu.cn/rsc/)师资队伍专栏下载。

请使用B5纸双面打印

附件1  教师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附件2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附件3  公务员个人考核登记表
下载附件1
下载附件2
下载附件3

上一条:郑州大学2011年度高校教师职务评审结果公示
下一条:2011郑大教师系列论文外审情况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