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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8-25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工程”,全面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以下简称“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规定,现就做好2011年度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二、资助名额及方式
2011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院系省级限报1人,校级限报2人。
     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已获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骨干教师,但可申报省级骨干教师。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单位务于9月6日将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kgk@zzu.edu.cn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A4纸型),一式5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省级和校级皆用此表,学校意见栏由各院系具体填写并录入电子版)。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式2份(申报省级骨干教师的候选人须同时上交原件,教育厅审后退回,证书原件单独装袋,并注明单位和姓名)。
3、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A4纸型)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
4、2011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3,A3纸型)1份,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1份。
5、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项目申请书单独装订,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装订在一起,并附目录。
6、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院系公章。
7、所有申报的复印件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选拔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切实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3.2011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
         4.往届骨干教师名单
下载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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