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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第三届市级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06-21    阅读次数 :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郑州市第三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各有关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树立正确导向,拓宽识人渠道,掌握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好第三届青年科技奖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奖评选范围、评选标准、上报材料、评选程序、奖励办法等细则见附件《郑州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
评选标准: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并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被公认达到市以上先进水平者;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技开发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者。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生产第一线,特别是在基层艰苦岗位上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名额
郑州大学推荐名额为2人。
三、上报材料
1.院系推荐报告。
2.有代表性的科技成果、专利和论文(每人不得超过5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3份,学术著作附样书一部。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正式鉴定,或已投入生产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专利必须已投入生产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学术论文必须已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如上报材料为复制件需带原件供核对。
3.《郑州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一式4份。
4.《郑州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一式15份。
5.《郑州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各一式4份,由提名候选人的专家填写。候选人须由三名同行专家提名。同行专家是指专业相同或相近,对被提名人比较了解,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三名专家中应有被提名人所在单位中的1—2名。
6.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六、上报时间
候选人推荐材料务请于2006年6月29日前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根据上级要求,每位参评人员需交纳参评资料费100元。

相关文件和表格请登录人事处网站师资队伍专栏。



                                                                              人事处
                                                                             200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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