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关于对第二批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进行终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10-26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第二批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以下简称“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终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组织实施,是贯彻落实“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人才强校”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以人为本,以项目为载体,把培养人和项目支持有机地结合起来,旨在通过项目资助,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使我校涌现出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从“人才强校”和学科建设高度,根据受资助对象原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做好考评工作,特别应做好资助研究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效益分析、项目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评价鉴定工作。
教育厅将与11月份组织省级骨干教师和部分校级骨干教师进行考核答辩,对我校的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复查。
      三、受到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要珍惜省教育厅、学校以及各有关方面为个人创设的良好发展机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总结被确定为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以来研究项目完成情况及个人成长的经验教训,及时拓展学科发展领域,以优异的成绩,努力成为新一代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各院(系)应本着对青年教师负责任的态度,结合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从整体效果、典型事迹和存在问题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以便为下一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四、各有关单位请于11月1日前做好自查评估工作,《考核鉴定书》一式五份和《单位考核总结报告》由院(系)统一上交学校人事处。
五、各类考核表格及名单请到人事处网站“师资队伍专栏”http://www4.zzu.edu.cn/rsc下载。
        注:1、省级和校级骨干教师的评价鉴定工作,由院系组织专家组具体负责;表
中“组织鉴定单位负责人”为院系领导,“会议鉴定召集人”为专家组长;
2、骨干教师《鉴定表》中,务请填写手机联系方式。
3、第二批骨干教师资助经费将于2005年12月31日起停止使用。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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