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工作

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十九批面上资助及第九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12    阅读次数 :

各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的要求和安排,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并继续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进站18个月以内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曾获得过面上资助。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不超过30个月,获得博士后面上资助或国家自然基金、社科基金资助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上半年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请本年度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3.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

4.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面上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2 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 套(含原件)。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推荐专家非郑州大学的,需在专家签字处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二)特别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2 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 套。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2 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三、时间安排

1.申请人请于2月23、24日将申报材料人事处539房间。

接受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24日下午5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7781731。

2.申报特别资助的,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指标数量组织评审推荐出上报人员。

 

郑州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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