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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文章作者:陈振明等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4-12-31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而/社会管理职能,主要包括政府承担的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协调社会矛盾、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职能。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城乡社区管理机制等,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温家宝同志语)。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阶层、结构、运转方式乃至观念产生了深刻的变迁,许多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开始暴露或加剧。这就需要政府界定并扮演好自身的角色,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构建起新型的社会利益整合、社会冲突化解和社会秩序维持机制,协调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建立稳定和谐的现代化社会,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