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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文章作者:国际教育学院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4-10-14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根据《郑州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参照其他院系经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及细则如下:

        奖学金评选是依据学生学年综合表现评定出来:具体是学习成绩和日常操行表现相结合,其中学习成绩占70%、日常操行分数占21%、德育分占9%(基础分100分)三者相加后排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奖学金的评定:

1、 无郑州大学正式学籍者。
2、 学年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处分撤销后除外)。
3、 学年内有单科成绩不及格者。
4、 学年操行分数低于八十分者。

备注:评选一等奖学金者单科成绩不得低于八十分;二等奖学金的评选平均成绩不得低于七十分。

一等奖   名额 = 学生总数*2%
二等奖   名额 = 学生总数3%
三等奖   名额= 学生总数*5%

                          郑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